自2014年8月21日我接受中国记协工作人员贾某、郭某某调查以来,尽管饱受不公对待,但出于对中国记协的信任,我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从未在公开平台上发声。但鉴于央视记者王志安多次挑衅,先是对中国记协所主办“评议会”进行有明显偏向的“微博直播”,后又妄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的报道失实。1月9日我起诉中国医师协会、邓利强、王志安的案子开庭前三天,王志安又分别在其个人微信、微博发长文,对我进行污蔑攻击。我认为再无保持沉默理由,遂成此文发出。文责自负。
我叫柴会群,是一个记者。我的名字知道的人不多,但在医疗圈里有点名气。因为写了一些揭露医疗问题的报道,有些人把我称作“医黑”,或者是“黑医记者”。
2013年,我写过的两个事情你可能听说。一个是《钢的肾》,讲的是江苏南通一个尿毒症病人花光钱后走投无路,在家“自助透析”结果活了13年的故事。医疗界的一些人很不高兴。说我故意抹黑医院,误导患者。
另一篇是《“疯子”医生》。写的是一位叫兰越峰的女医生,她曾是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的超声科主任,但在举报院长之后,就被说成是“疯子”。她在单位没地方上班,为了不被开除,不得不坐在走廊里,后来有媒体把她称为“走廊医生”。这篇文章是帮一位医生说话的,可还是有人骂我,骂我的大都还是那些人。
我不怕挨骂。我的新浪微博ID叫“红嘴乌鸦”,取这个名字,是勉励自己要像乌鸦那样讲真话。讲真话就不能怕挨骂。
但是现在,因为不喜欢我这只乌鸦,有一些人,绑架了两个行业协会,正以查处失实报道为名,使出各种手段,打算不让我再叫了。
得罪医师协会
2014年4月24日,我写了篇稿子发在报纸上,题目叫《“心因性”南京护士被打事件?》,报道里提到一个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的职责之一是帮医生维权。帮医生维权没啥错,但前提是医生得占理,帮他的人得说真话。
可有时候某些医生不占理,有时候还会讲假话。比如我稿子里说的这个事,有人说护士被打“瘫痪”了,可视频显示她仅仅是肩膀让伞打了一下。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护士的病历被写上了 “脑震荡”,可她的头既没挨打也没被撞。还说她“全身软组织伤”,可她身上没有伤。
但中国医师协会派人去南京挺护士,给她送了两万块钱。其中有个专家还在两会上对媒体说,护士被打得“瘫痪在床”,打人者“势力非常大”。话说第二天,患者的母亲就被抓了。
我上次得罪中国医师协会是在3年前。当时上海一家大医院也出了个事,号称“史上最严重医患血案”,卫生局发给媒体的通稿里说:“6位医生伤情严重”,其中最重者“险些致命”。可经警方和法院认定,事情是因患者死亡而引起的“相互争斗”,医生受的是轻伤,而被判刑的患者家属也受了轻伤。那一回,中国医师协会也有人去慰问受伤医生,还拍了下面这张照片,请注意下面那行字。
然后我就写了一个跟其他媒体不太一样的报道《“最严重医患血案”?——上海新华医院“暴力伤医”调查》(原链接已经被“和谐”了)。
写了南京护士的报道以后,我果然又在网上挨了骂。这次骂得特别凶,有人还呼吁全国医生别给我看病。
我开始没在意。那时我相信“清者自清”。生活中我算是一个低调的人,我知道自己的价值应该体现在报道上。
但接下来的事情便显得不正常。据说,卫计委一位官员开始私下打听我的个人情况,扬言要到主管部门去告我。
然后,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个报道:
“众叛亲离”的提法出自我写的家乡一篇文章。
那时我对这事还没太在意。
如果不是当事人,我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顾名思义,我以为中国医师协会是一个维护医生权益的组织,中国记协是一个维护记者权益的组织。当然,两个协会也各自都有行业自律的职能。但是,行业自律应该有规矩。正如从没有发生过中国记协代表记者去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某个医生一样,中国医师协会代表医生去中国记协投诉一个记者,我是史上第一例。
滑稽之处还在于,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我的一项内容是关于医生兰越峰的报道。而我这篇报道又被认为是支持兰越峰的。换句话说,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我是因为我帮一位医生说了话。
至于中国记协,从业十多年来,我跟它从没打过交道。但听说它是记者的“娘家”,经常派人慰问采访中被打、被欺负的同行。就在上个月底,中国记协发布了史上第一个“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报告”,其中有一条就是“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对我而言,这件事情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好奇。我很想知道搞这个事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
可是四个月后,事情真的来了。
那天是2014年8月20日,我正在江西出差中,报社打电话来让我赶紧回广州总部(我的驻地是上海),说中国记协来了两个人。
后来我知道,中国记协越过地方主管部门和地方记协,就具体新闻报道进行调查,对报社来说也是第一次。
当时的背景是这样:不到半个月前,湖南湘潭发生了一起产妇死亡事件。媒体报道之后引起喧然大波。但舆论后来发生逆转,医疗界把矛头指向了媒体,说这个事是媒体瞎炒作。
可我并没有做过这个报道,我所在的报社也没有。我万万想不到,这个账后来算到我头上。
这是2014年8月19日的《北京青年报》:
记者采访的是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邓利强主要谈的是湘潭产妇事件,但报道的标题却是《中国医师协会首次投诉记者》。中国记协找上门来说明,被投诉的记者正是我。
后来我听说,这篇报道发表之后,有位中央领导很重视,批示说情况如属实,应清除我这匹害群之马。
问题在于,领导说的前提是得情况属实啊。
谁是投诉人
因为觉得这事太魔幻,所以当中国记协找上门时,我还没觉得“摊上了大事”。我甚至以为,记协来找我是好事,我可以乘此机会,当面跟“娘家人”诉诉苦,澄清那些糟蹋我的谣言。
但是我很快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首先,这两个自称来自中国记协“督查组”的人拒绝向我亮明身份。后来我才知道,中国记协其实没有“督查组”这个机构。他们的真实身份,一个是中国记协国内部“维权服务处”的贾某,另一个是在中国记协机关服务中心做后勤工作的郭某某。
贾、郭二人跟我确认,他们来查我正是缘于中国医师协会对我的“举报”。举报的是我2010年写的“缝肛门”报道和2013年、2014年写得“走廊医生”报道。
“督查组”说这次先不查“缝肛门”,光查“走廊医生”。共涉及到三篇报道,2013年5月一篇(就是我开头写的那篇《“疯子”医生》;2014年2月两篇(分别叫《“创收”院长》和《公立医院创收潜规则》)。
奇怪的是, “走廊医生”的“苦主”是绵阳市人民医院。为啥“苦主”没举报,反倒是中国医师协会替它来举报?而且绵阳市人民医院还不是中国医师协会会员。
贾某说,中国记协不是法院,我质疑投诉主体资格意义不大。
可是,我提出这个问题的当天(8月21日)晚上,贾贺给中国医师协会打电话问这个事。然后第二天,绵阳市人民医院向中国记协交了一份 “投诉函”。
这等于说,对于绵阳市人民医院与中国记协两者而言,这边还没投诉,那边就开始调查了。
4天之后的8月25日,“督查组”第二次找我问话。经我反复要求,贾某给我看了中国医师协会的“举报信”。看了之后我乐了。
举报信的标题是“关于XXXX记者柴会群编发虚假新闻的举报”。太外行了,我的报道是职务作品,我作为记者只负责写,后期有编辑编,有部门主任、分管副总编、总编辑以及集团领导审。我一个小小记者怎么可能“编发虚假新闻”?好吧,贾某也认为这个提法“不专业”,但他认为对举报人的水平不能要求太高。
然后我问贾某,中国医师协会说报道是“虚假新闻”的依据是什么?它有没有去绵阳市人民医院做调查?贾某说“有没有你应该问他们”。
此外“举报信”还胡编乱造,比如把央视报道的内容栽到了我身上。我一一指出,贾某张口结舌,说这个跟他们要问的问题没关系,他们不是按照这个套路来。
后来我渐渐明白,贾某说的“套路”是这样:先去绵阳找证据,然后归出十几个问题,不给我看证据(贾某后来诬我说是我自己不想看),却让我一一做出解释,并出示证据。总之,就是让我“自证清白”。
我想,如果这种做法成了常规,那么行业协会可以把主管部门晾在一边,以查处新闻失实为名,随意对媒体的采编权进行干涉。被触及利益的一些人,也可以利用它来“收拾”记者。如此一来,还谈什么舆论监督?
后来我听我的律师说,新闻当事人因对新闻内容真实性有异议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属于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调整范围,无论是我国法律还是记者协会章程,均没有赋予记者协会插手处理新闻内容纠纷的权力。
我还发现而早在4年前,就有业内人士指出了这个问题:
绵阳市人民医院的“投诉函”两次提到央视。但前面说央视继我之后做了类似失实报道,后面却说央视“逐步还原了事实真相”。
央视反转剧
这话奇怪但却没错。短短三个月内,央视对兰越峰的报道上演了一出反转剧。
这是1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节目中把兰越峰事件作为反“过度医疗”的典型案例。之后央视《焦点访谈》、《共同关注》、《本周人物》等多套栏目跟进,报道均持“挺兰”立场。
1月中旬,在央视多套栏目从反过度医疗角度报道兰越峰后,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王彦铭很快落马被抓。然而,几乎与此同时,绵阳市涪城区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却公布调查结论,否定了央视的报道。
接下来,一个叫王志安的央视记者出场了。2014年3月29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王采访的报道《走廊医生》,该节目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一改前期央视报道的挺兰立场,把兰越峰描绘成“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的害群之马”。
这还不够。在那档颠覆央视自己的节目中,王志安把矛头指向了我和我的报社。
王志安在节目中找到了患者毛某某,并向观众暗示我因没有采访当事人导致报道失实。我的确没有采访毛某某,但无论是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还是王志安的采访,都无法用毛某某这个案例否定我的报道。相反,某种程度上,毛某某恰恰印证了我的报道。对此我会另外撰文详述。
王志安的节目播出两天天,中国医师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攻击我的文章,标题是《某些媒体何以成了法外之地?----央视最新揭露走廊医生真相》,作者署名“王志安”。
现在看来,正是王志安的这个报道打响了这起“首例投诉记者”事件的第一枪。
那天晚上我哭了
我书面回答了“督查组”提的十几个问题,并提供了照片等证据。但是“督查组”对我交的证据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另两样东西:报道中提到的所有匿名线人和相关录音。
第二次谈话之前,我的部门领导发来邮件,暗示让我以个人名义把原始录音等证据交给“督查组”,但会请求对方仅限于调查用途,不予公开。
交出录音就等于交出线人。这些线人大都是医院里的人,他们支持兰越峰。而兰越峰已经被解聘。医院若知道他们是“内鬼”,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拒绝了部门领导的建议。我的底线是可以把东西交给报社,但不能给“督查组”,给不给对方由报社定。
报社专门为这事开了一个班子会,说是让大家投票来决定。会上我主张不能交,并跟几个人吵起来。一位代表报社与“督查组”对接的编委说,东西若不交,最坏的结果是我有可能被“开掉”。我说“开掉就开掉”。然后我的部门领导把笔扔在地上,质问我“有什么理由不交”。
我觉得这个会开得不正常,第二天一早赶回了上海。晚上,我分别接到三个领导的电话,还是让我交录音。说如果不交,第二天对方就会出结论。
我全都拒绝。
在做决定的那个晚上,我给几位前同事打过电话,问他们这事该咋办。他们虽然离开报社,但还在关心报纸。绝大多数不赞同交。他们的看法跟我差不多,认为无论对我还是对报社,交了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还给当年招我入报社的领导打了电话。领导开导我说,在这件事情上,报社跟我的利益是一致的。我说我现在搞不懂到底谁才是报社。作为职务行为和职务作品,我理应把消息源和录音交给报社。可是我若交给报社,报社必定交给对方。如果线人出意外,我名声臭了,报社牌子也砸了。所以,交了其实是对报社不负责。我如果不交,承担责任的只是我个人,报社反而解脱了。
领导沉默一会,承认我的观点有道理,但认为我个人将承受很大压力。对方显然来者不善。在中国,有些事情要来的话挡是挡不住的。而且,即使在美国,在面临司法调查时如果不交信息源,也会付出代价,甚至会坐牢。
我说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密苏里新闻学院编写的一本新闻教材里有这么一段话:在有些情况下,记者若不讲出采访对象是谁,他就可能进监狱。但是,对记者来说,为了信守替采访对象保密的承诺,即使进监狱也算不了什么。
所以,我作为一个中国记者,假如真因为这事被开除,那也实在算不了什么。
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哭了。这一年正好是我到报社工作的第十年。这份报纸以前曾经很风光,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说它不再好。但我并不想马上离开它。
后来报社没有再逼我。集团的领导也出面了,赴北京跟中国记协负责此事的高书记去交涉。高书记说,如果我对他信任,可以单独把录音播给他听。
为了让领导有个交待,我同意了。9月22日,我在两位报社领导的陪同下,去北京给高书记听录音。
但是到了后我发现,高书记知道我真有录音后,对录音不再感兴趣,他只要求听了一个。他说,这是上半场,还有下半场。绵阳的人也到了。
我这才知道,高书记把我叫来的目的不是听录音,而是和绵阳的人“对质”。
但是之前,中国记协并没有把绵阳要来人的消息告知报社,但显然把我来北京的消息提前告知了绵阳。
因为事前未有安排,我拒绝跟绵阳的人见面。在我要走的时候,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三个人从高书记的办公室冲出来指责我,我还清楚地听到“督查组”的贾某说了一句“我操”。此时我搞不懂这里究竟是谁的“娘家”。
我走之后,报社领导不得不留下。他们看到了“投诉函”,这才知道原来绵阳市人民医院此前也投诉了报社。
最后,高书记要求贾某跟绵阳的人一块“吃个饭”,贾某则表示要“自费”。
其实,2014年8月21日,我第一次跟“督查组”见面时,贾某就提出要我去绵阳跟医院“对质”。我说,报道的两个主角兰越峰和前院长,一个被开除,一个被抓走,教我跟谁去对质?
然而贾某坚持去绵阳,提议报社与他们组成“联合调查查组”,再赴绵阳去“复查”。报社只能派人陪他们去。
贾某答应这次去绵阳要去见兰越峰。但最后兰越峰没见着,他却在等兰越峰的过程中,由绵阳市人民医院等人陪着去北川“瞻仰”死难者。
当地宣传部门偏偏很重视,还写了篇报道发网上。
左一是绵阳市涪城区委宣传部长秦纯、左二是中国记协机关服务中心郭某某、左四是中国记协国内部贾某、左五是报社吴某某、左六是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陈斌、左七是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局长邓小孟。
看到这个报道后,兰越峰曾以为,中国记协和绵阳方面是一伙的,而我的报社出卖了她。
清者难自清
9月22离开中国记协之后,除了又写了一份书面说明外,此事一度没有了动静。我曾幻想已经结束了,报社也开始给我派活——从8月21日至今,我再没能发表一篇报道。
然而11月下旬,我突然收到报社转来的一份“会议通知”。
议议程有意思。第一项就是由中国记协通报核查情况——中国记协开会是要“评议”我的报道,结果一上来就由中国记协通报核查结果。
再看参会者:中国记协、报社、绵阳市人民医院、报社、绵阳市有关部门(包括涪城区卫生局和涪城区纪委)、宣传部门、行政部门、新闻工作者代表、卫生司法工作代表。但偏偏没有报道的主角兰越峰。
开会之前,在我的极力主张下,报社曾通过主管部门向中国记协提出,希望由中国记协出面邀请兰越峰参会,但中国记协没同意。
兰越峰没被邀请参会,把兰越峰描述为“害群之马”的王志安却差点成为有投票权的“评议员”。
王志安的微博这么说:“本人在几天有获邀参与评议。考虑到柴会群和本人有未尽之诉讼,为了保证评议会的公正性,本人自愿放弃评议会的投票权,改为列席人员。”
是的,在此之前,我已把中国医师协会、邓利强和王志安告上了法庭。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所以我打算拿起法律武器,我不相信中国记协的法治意识不如我这个小记者。
我也不再相信“清者自清”。当那些马甲欺负我时我不说话,中国医师协会开始欺负我;当中国医师协会欺负我时我不说话,中国记协开始欺负我;当中国记协欺负我时我再不说话,以后我就说不了话了。
“砸场子”
2014年12月8日下午2点,史无前例的“评议会”在中国记协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央视全程录像,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
王志安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发预告时,把这个会称作“柴会群社会评议会”。
到了会场我才知道,邓利强和王志安也都来了。
我马上明白,这是一个针对我的“批斗会”。但在被摁死之前,乌鸦我得先叫上两声。
以下是我发言的一部分:
今天这个会议的名称是新闻报道评议会,中国记协就一家媒体涉嫌失实的报道,专门召开这样一个级别的会,是全国首例。那么我记得中国记协的老师在调查的过程中,找我问话的时候,曾经说到一句话,他说记协既是记者的娘家,要维护记者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新闻的公正,公平,真实。我对这句话高度认同,不过我认为同样重要的是,怎样在维护记者权益与维护新闻公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具体地说,就是行业协会自净功能的边界在哪里?那些是行业协会应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我相信今天这个会将对此做出探索。这将具有重大意义。有可能为未来我国制定新闻法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今天这个会,应该被写入中国新闻史。结合今天这个评议会本身,我认为这条边界具体就是虚假新闻与失事报道之间的边界。首先我个人认为对于虚假新闻记协可以并且应当坚决查出。但如果不是虚假新闻,是不是也应当有所不为?判断新闻报道是不是虚假新闻,应该是不难的。因为虚假新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胡编乱造,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就像当年中国记协查出过的“纸馅包子”事件,那是典型的虚假新闻。完全是凭空捏造的。而我的三篇报道,仅仅是“疯子医生”医生这一篇,就是经过长达20余天的调查,采访了十余人,获得数十小时采访录音,拿到20多份,50多页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写成的。无论如何算不上虚假新闻。而且,投诉方绵阳市人民医院,也不认为是虚假新闻。他在投诉中只是说报道严重失实,这里有绵阳市人民医院的投诉函。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是严重失事。实际上这就是一起新闻报道的纠纷。那么解决新闻纠纷有什么办法呢?我认为一个是当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去法院。我个人非常欢迎绵阳市人民医院到法院起诉我,而且人民医院的投诉函也说了,保留依法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我尊重你们的权利。实际上这个事情已经走入法律程序。因为中国医师学会公开发表了一些指控我报道失实的言论,我认为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所以我到法院起诉了中国医师协会,法院也已经立案。现在都在讲依法治国,四天前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起诉中国医师协会,也是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法制精神。
然后我提到兰越峰。“兰越峰是报道的主角,也是评议会讨论的主角,她本人应该到场。”我说,“而且,兰越峰也已经来到了现场,就在记协楼下。”
高书记显然没有做好准备。他说兰越峰来不来应由报社和主管部门定,没邀请她不是中国记协的责任——他似乎忘了谁是这个会的主办方。不过他又说,既然我提出来,“待会儿可以听听评议人员的意见”,“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参加。”
但一直到评议会结束,高书记也没有征求评议人员的意见。兰越峰在中国记协楼下等了一下午,最终未能进入会场。
对于我在“评议会”上的发言,一位报社领导事后说我是来“砸场子”的。
我发言之后,贾某代表中国记协宣读了他们的 “初步核查报告”。不出所料,报告对五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全部采信了绵阳方面说法。结论是“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实”。
我想,这个报告的逻辑或许可以用一个公式来概括:五个争议问题/三篇文章=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实。我不知道接下来是不是会变成: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报道严重失实=虚假新闻=我是“害群之马”?
报告提到了几个细节。比如9月22日我拒绝与绵阳方面在中国记协见面一事,隐去了我去中国记协本是给高书记听录音这个背景,这样,不明就里的人就以为,我因心虚而不敢与绵阳市来人面谈。
贾某说完之后,我当即反驳,并指出他们由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等人陪同去北川游玩一事。
高书记对此已有准备。在与会者的惊讶眼神中,中国记协纪检人员现场宣读了对贾某、郭某某的处分。称二人因“办案期间从事与办案无关的行为,违背了有关查办案件纪律”,由纪委“批评教育”并做“深刻检讨”。
涪城区委宣传部给中国记协的“情况说明”中说,去北川是贾某自己掏的油费。
通报后高书记强调说,贾某有问题“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但是“不影响(报道失实)事件本身”。我想这意思莫不是说,即使牺牲贾某,也得把我整倒?
但不管怎样,我这只乌鸦还没落地,抓我的老鹰倒先掉下来了。
评议员
几轮发言之后,关键的“评议”环节到来,根据会议安排,评议员要对报道是否失实进行投票,据估计还要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主持人高书记临时提出,评议之前先由“评议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质询”(事实上所有质询只针对我和报社)。
然后演出开始了。
第一位“质询”的评议员叫张晓东。她自我介绍是“海淀区人大代表、北大肿瘤医院主任医师”。我回答了她一个问题后,反问她以什么身份参会。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感到耳熟。
“评议代表”,她说。
张晓东的新浪微博ID是“东大夫”。骂我是“黑医记者”的就有她。
另一位女评议员指责我不该反问评议员,教训我“作为记者要学会尊重人”,然后她做了一个长达10多分钟的“质询”——向在场人员展示她的研究成果,核心意思是我的报道破坏了医患关系。
这位女评议员叫沈群红,自我介绍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副所长。但她没有说自己的另一个身份: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项目负责人”。
还有一位 “评议员”刘鑫更有意思。他在会上的介绍身份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证据学教授。但鲜有人知道,他还是中国医师协会的“维权委员会”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网站“维权委员会”名单中原来显示有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鑫。
中国医师协会网站“维权委员会”现在名单中本来应显示“刘鑫”的一栏变成了空白。但该栏上面和下面的成员名单均没有变。
会后我在网上查,发现13名评议员当中,与中国医师协会有瓜葛的差不多占到一半。所以,我怀疑这个会中国医师协办的,只不过借用中国记协的场地和服务员。
质询环节结束后,当事双方以及列席人员(除了王志安)退场,评议员讨论并现场投票。但投票结果并未如预期的那样现场公布。
王志安没有离开会场,他似乎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投票结果(而我本人至今蒙在鼓里),感叹说“公道自在人心”。1月2日,他的个人微信公号说,“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柴会群三篇关于走廊医生报道失实”。
如果王志安不是造谣,那么我想大概只能说明,在这个神奇的评议会召开之前,结果早已出来,公道早已死去。
原标题:记者不可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