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联组会议召开,结合省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9位委员的询问问题尖锐,直击水污染治理痛点,“一问一答”中提高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年任务期逼近部分水体仍未动工治理
2015年9月,海南省政府在全省水环境治理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将用三年时间,解决城镇内河内湖水污染比较突出的问题。现在过去近两年,还有部分水体的治理仍没有动工。
刘容平委员开门见山,抛出问题:“省人大调研组下去调研发现,陵水、昌江、白沙等一些市县,部分水体治理还没有动工,或进度严重滞后。有什么有效措施能督促这些市县尽快推进这项工作?”
省环保厅厅长邓小刚回应,目前,全省64个水体动工了56个,总体工程到明年年底。水污染治理办公室将继续督促进度,要求年底前还没有开工的,要抓住冬天枯水期加紧施工。进展缓慢的断面,到明年六月份要达到考核指标。省政府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落后市县要逐一在会上向省政府汇报。
居民生活区的工业污水排放如何处理?
市民对工业污水的排放十分关注。傅国华委员表示,在海口调研发现,高新区仍有工业污水排到河流中。所以想了解工业污水的排放的情况是什么样?有哪些措施,执行效果如何?
省工信厅厅长韩勇作答。他说,高新区一带的污水排放,五源河一带反映强烈。我们了解到,该区域原来是工业园区,有一个港澳工业园区,后来进驻了一些工业企业,后来随着城市的扩大,从郊区变成了市区。该区域的排水除了工业污水还有了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变多。近期,对排放不达标企业采取惩罚,监督整改,甚至行政拘留负责人等措施,现在这个区域的工业污水排放情况有所改善,工业污水达到工业排放标准,但还没有达到生活住宅区的排放标准。海口市已经制定相关措施,对一些企业进行搬迁。
“工业是我们的责任,保护环境也是我们的责任。绝对不能发展而影响了环境,做到双赢”。韩勇表示,一是要对居民区的工业企业进行搬迁;二是在工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的融合;三是工业要走园区化的发展道路,引导城区中的企业入园,并进行产业升级;四是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水污染排放设施。
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如何管控?
“我们调研发现,有些河边、桥边有成堆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我想向住建厅请教,如何管控随意倾倒?怎么解决收集清运死角?”刘明生委员直接点名住建厅回应。
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直面问题,他指出,虽然海南生活垃圾的处理率达85%,高于全国,但仍有一些的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怎么解决?他表示,海南将在城镇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资源的利用率。在6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高垃圾的处理能力,规划建设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文昌、琼海、三亚等市县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扩建。此外,完善体制机制进行监管,特别是对城市内河(湖)做到日清、日运处理,对城外的河湖进行排查,对于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严厉加强处罚。同时,与水务部门、农业部门等单位进行联防联治。
刘明生委员继续追问,“垃圾分类海南应该怎么实施?”霍巨燃回答说,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布置下去了。这项工作确实难度很大,也比较复杂,希望能和相关市县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两个多小时的询问,问出了民意,答出了诚意。这其中,代表了群众的关切和政府治理好城镇内河(湖)水污染的决心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