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为解决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问题,意见提出,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和鼓励省内外、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简化优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建立网上并联审批平台;改革公办养老设施运营体制,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为解决养老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意见提出,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和评估制度,制定统一标准,培育评估队伍;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完善设施,支持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或应急救助服务、上门看病或康复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助餐助浴服务、代购代办服务、心理咨询或聊天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等;推进适老化建设,加快无障碍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发展适老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优化网点布局,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支持老年人智能化产品设计开发等;打造“清新福建·颐养福地”养老品牌,推动重点领域发展,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基地。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意见要求各地分级制定养老服务相关规划,扩大面向居家社区、农村、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资源;完善土地支持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落实财政和税费支持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