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善寺西街的墙体绿化(资料图片) 记者 谢伟 摄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
■主要道路两侧拆墙透绿工作明年底基本完成
■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区县各开发区予以奖励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美丽西安和品质西安建设,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
据了解,西安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改两拆”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美化城市环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业宜居之城。
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我市今年开展排查摸底,并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力争实施50公里以上。根据当前实际,确定奖补政策,给予城六区政府工作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建设开放式街区,拆除原围墙或违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延米奖励300元;拆除临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拆除实体围墙,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200元;拆除临建、危房,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300元。
已实施拆墙透绿增绿项目,对围墙10米范围内进行增绿、添绿,加大绿量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新建达到一般绿化标准,基本实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新建达到精品绿化标准,具有景观效果,体现文化特色,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300元。
鼓励远郊区县、开发区自行开展,同步推进。按照城六区奖励标准,给予远郊区县50%的奖励。市城管局直管公园、绿地、苗圃等拆墙透绿增绿项目,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改造资金由城建计划列支。
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执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城管发〔2017〕50号)的绿化标准及补助政策。市本级城建资金设立100万~2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考核情况,评选出3~5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评选范围为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