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全球头条 » 正文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中国农村网
核心提示: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项最让人民心里有保障的民生工程,确实能为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排忧解难。作为我国住房供应体

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项最让人民心里有保障的民生工程,确实能为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排忧解难。作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担负着解决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任务,在住房供应市场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然而媒体日前走访了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小区,却发现乱象环生:私自改变工程规划占用绿地建物业办公楼、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建设50余间储藏室出售给业主、本来工程规划是一层的商业门面房被改建成两层、抬高政府指导价高价售房、延期交房等问题,严重侵害了业主们的权益,饱受群众质疑。该小区业主多次反映到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问题均未得到解决。当地规划局和房管局面对媒体时,均推诿扯皮!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一、开发商私自改变工程规划 多处违规建筑

2017年7月20日,媒体来到在位于邓州市新华路东段的东方红经济适用房小区。一进入小区大门,就看到一排刚建的砖混平房映入眼帘。业主们告诉媒体,本来就不宽的消防通道,如今被开发商建了50多间储藏室,以2.5万一间卖给业主。“仅此一项,开发商就牟取100多万的非法利润。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将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在9号楼前,已经绿化好的树木和草地被破坏,绿地上一片狼藉。建房的地基已经出地皮,脚手架已经搭好。有业主指着规划图说,这里本来规划的是绿化地,现在开发商准备建一座四层的物业楼。刚开始准备建时,9号楼的业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曾极力阻止,但是终究胳膊扭不过大腿,现在又开始建了。物业楼建好后,会严重影响9号楼部分业主的采光!

围绕着东方红小区外围在建的商业门面房也基本上已经建好,规划图纸上明确显示的商业服务用房均为1层的门面,如今被建成了两层。两层门面房也影响了仅靠门面房的一楼和二楼业主的采光。“本想着买了靠路的房子,光线会好些,谁想到会成这样啊!早知道这样,说啥我也不买这个房子!”一位仅靠门面房的二楼业主抱怨道。

对于东方红经济适用房不按规划建设,邓州市规划局主管监察的孙主席解释称,我来的时间短,情况不是太了解。因为这个项目是个民生工程政府项目,房管局是业主。现在这个项目已经竣工了,群众已经入住了,没有听到群众有反映。政府的工程手续比较完备,都是按照规划建设的......

邓州市规划局王局长对于媒体提出的“请求解释情况”,没有任何回应。

东方红世纪园规划图上,时任邓州市副市长签字明确表示:请市规划局依据城市整体规划要求,严格把关,并跟踪监督。确保整体效果和全面效果。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 开发商抬高政府指导价 高价售房

东方红小区的业主们提供的交款收据显示:房子分两次缴款,第一次交16万,第二次交3.5万,共交款19.5万元,收款单位是南阳市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们说,88平方的房子交款19.5万,还有6千多的维修金金没有开票,这样算下来,房子核算到2300元左右一平方,严重超出当初政府承诺的2100元每平方!很多业主无力支付,为了期盼已久的安居房,只能东拼西凑!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项目“民生工程”为何反伤“民心”?

2015年,业主们曾到政府门前维权:“我就是盛世苑的业主,十几万都交了几年了,到现在通知交房但是还是需要交钱,针对价位在一片降价的风潮中仍能继续走高,从2100涨价到2300,我们向邓州市政府和邓州市房管局反映问题,政府无任何人出面处理此事,房管局领导说房子的交房日期要继续往后延迟到2015年5月1日, 老百姓相信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党,强烈要求政府给民众一个满意的说法,给党和国家增添一些公信力!!!!”

就小区违反规划和抬高房价问题,小区业主们曾多次反映到政府和房管局。然而,业主们的反映似乎并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划建设仍在进行,业主不交钱就拿不到钥匙。业主们在积极维权的情况下,仍然没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下午,媒体又来到邓州市房管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房管局不是业主,只是责任单位。前期房管局负责协调拆迁等工作,后期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房管局介入不多。4、5、6、7号楼的政府指导价是2100元一平方,其他楼参考这个价格,但是最终的决算还没有出来......

媒体随即联系了邓州市房管局主管经济适用房的张子涉副局长。张局长却短信告知,请联系房改办王主任。当媒体提出见面了解情况时,被王主任婉拒:“我感冒了,改天再约时间吧......”

房管局辛泽春局长则短信回应媒体“我安排有关人员和你联系解释情况,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然而,截至发稿,媒体没有得到邓州市房管局的任何回复。

业内人士指出:建设经济适用房不但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亦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住房关系群众冷暖安危。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决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保证住者有其屋,就是事关民生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责无旁贷。

邓州市东方红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们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问题何时能够得到解决?公众视目以待!(中国农村网 赵国防)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