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捐献了器官,别的孩子就不会失去父母了。”7月29日上午,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根据患者孙萍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移植到了4个器官匹配的受者体内,让她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和升华。
孙萍今年57岁,是石家庄市的一名退休工人。“几天前,母亲已经没有了自主呼吸,基本上处于用药物维持的状态。”孙萍的儿子陈元哭着告诉记者。
2015年11月,孙萍被诊断出患脑胶质瘤。“患病后,母亲就有了器官捐献的念头。住院期间,母亲也一直和家里人说这事。”陈元说,今年4月,他母亲在一次昏迷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捐献器官。”
与母亲道别时,陈元失声痛哭。“知道自己的病治不好后,母亲就一直催我打听器官捐献的事。”陈元说,为了保证器官质量,母亲生前让他在自愿放弃治疗诊断书上签了字。
“为了能完成器官捐献,孙萍在今年5月份病情尚未恶化时,就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字。”河北医大三院肝胆科医生任贵军说,之前遇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基本上都是经家属同意后执行的。这些捐献志愿者大多数是脑出血、脑外伤患者,他们被送往医院后,基本处于一种没有意识的状态,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捐献意愿。
“妈妈,你的器官可以救4个人!希望你没有痛苦、没有挂念、没有留恋。”从一开始极力反对,到后来默默支持,陈元双手捧着母亲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器官捐献有了新的认识。他说:“母亲在生活中是一个特别热心、善良的人,遇事处处为别人着想,以后我也要成为像她一样的人,这是对母亲最好的怀念。”
“器官捐献,可让供者的器官在其他人的身体里继续活着,意义非常大。”石家庄市红十字会业务工作部副部长翟璘说,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器官捐献,并成为光荣的器官捐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