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结合“微腐败”专项治理和“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活动,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对全院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首先,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论述。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及省高院卫彦明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对各部门负责人作出明确要求。一是遵守政治纪律,做党的捍卫者。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守党章党规、遵守党纪国法,听党指挥、服从领导;工作中要有“底线意识”和“干净意识”,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利民,多走群众路线,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遵守审判秩序,公正严格执法。要严格遵循“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员额法官对其主审案件终身负责。要始终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结合,深刻懂得手中的权力来源以人民,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要明白“名声”、“名誉”比金钱更重要的道理,确保留得“身后名”,而不是离任后“臭名昭著”。三是遵守廉洁准则,做到率先垂范。各部门负责人要始终把好廉洁关、纪律关,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严要求部门干警,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以大局为重,以法院整体形象为重,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带领部门干警奋力拼搏,确保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