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宁晋县曹家台村原党总支书记曹振祥
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1年6月,曹振祥在该村5户低保户不知情、村两委班子未商议的情况下,擅自将5户低保户上报为原址翻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011年底5户危房改造补助款拨至耿庄桥镇政府后,曹振祥代签5户申报对象姓名,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52500元,用于偿还该村修缮农村互助幸福苑时的欠款。2017年6月,曹振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沙河市将军墓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广林、
村主任刘同柱、村会计彭广存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
2012年和2014年,将军墓村申报危房改造过程中,彭广林、刘同柱、彭广存经商议,未将危房改造户王禄海、王进山、范秋珍的改造款如数发放,共扣留33518元,该款用于饭费支出3518元,其余由彭广林分款1万元、彭广存分款1万元、刘同柱(已故)分款1万元。2017年6月,彭广林、彭广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临西县下堡寺镇李子堌村
原党支部委员李安哲套取低保金问题
2007年9月,李安哲将该村李安臣、李安荣虚列为李登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并以李登基名义上报办理低保。据此,2008年9月至2014年10月李安哲共领取低保金18275元,其中6301.33元违规发放给李安臣,790元违规发放给李登基,违规向李登基侄子李安兰发放1800元。剩余9383.67元被李安哲占为己有。2017年7月,李安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威县贺钊乡小陈固村原党支部书记赵长龙
向“五保”、低保户违规收费等问题
2015年,赵长龙在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期间,向村民索要租车费及饭费;2013年至2015年,违规向村“五保”、低保户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1.42万元。2017年6月,赵长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广宗县东召乡西板台
村会计李会卿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西板台村实施养牛扶贫项目期间,李会卿授意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郭永虎、郭朝座等6人顶替郭秀琢、郭振涛等10户贫困户申报28头牛的养殖项目,共套取扶贫款56000元,并发放给郭永虎、郭朝座等6人。2017年6月,李会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宫市大村乡徐家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
王桂君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王桂君明知其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标准,提供虚假档案材料,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5836元。2017年6月,王桂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