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工作中,邓州市积极协调银行、扶贫办、保险公司、财政等单位,征求相关各方意见,制定出台了《邓州市扶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邓州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邓州市涉农金融业务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通过一系列专业缜密的设计,创新扶贫工作方式,对金融扶贫的风险管控、发挥保险和担保企业的保障功能,保障和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这一些列创新包括:通过建立保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新型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探索“保险+扶贫”模式,完善贫困人口保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辅助脱贫的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提供保险保障;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根据财政存入的风险补偿基金,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放大倍数,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10倍,通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引导金融资金投入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方式,鼓励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担保,统一贷款、统用统还,支持发展扶贫产业,加快脱贫增收步伐;创新地发挥担保和保险企业的保障作用,鼓励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贷款业务提供再担保,并承担80%的再担保责任;鼓励中原农险为符合条件的扶贫贷款业务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并承担50%的风险责任,目前各乡镇已经筛选上报扶贫小额信贷企业53家,正在与银行进行业务对接协调,预计8月份可以实际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