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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毒大葱”事件始末 评!应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3  来源:中国微视角
核心提示:山东寿光百余只羊疑吃“毒大葱”死亡 养殖户用大葱废叶喂羊 大葱疑来自辽宁沈阳 种植户已被警方抓获来源:北京青年报王春芝看着

山东寿光百余只羊疑吃“毒大葱”死亡

养殖户用大葱废叶喂羊 大葱疑来自辽宁沈阳 种植户已被警方抓获

来源:北京青年报

王春芝看着羊圈内剩下的羊

在山东寿光养了10年羊的王春芝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家的羊会被1000多公里外沈阳农田里长出的大葱害死。24日一早,她和爱人发现自家养殖的羊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的症状,虽然经过抢救,最后还是有80只羊死了。随后,寿光市卫生检疫站工作人员在他们喂羊的大葱叶中发现了甲拌磷、毒死蜱等剧毒农药成分。这批大葱叶是附近一座预冷库扔掉的废叶,大葱在这里经过处理后,会被运往全国各地。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批大葱来源指向了沈阳一个种植户,目前一名涉事的大葱种植户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

多只羊抽搐吐白沫

抢救一天死了80只

“养了一辈子羊,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儿,看着它们一只只倒在地上,真的是太心疼了,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咽。”家住寿光的养羊户王春芝说。

10年前,43岁的王春芝和爱人刘太原靠着早些年搞蔬菜运输赚来的钱,在村子里自家的土地上盖起了养羊场。收入好的时候,一年可以有25万元的毛收入,日子还算富足。但是本月24日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却让夫妻俩多年积累下来的家业几乎毁于一旦。

24日一早7点多,王春芝给羊圈的槽子里装满了大葱叶子。上午9点多,王春芝和爱人突然发现家里许多羊出现了抽搐、口吐白沫的情况,经验告诉他们羊应该是吃了有毒的东西。他们跑到寿光的兽医店买来了解毒药,叫上周围的亲戚朋友给羊打针,对羊进行抢救。“有的羊,还没来得及给药,就死了,当时心里难受极了。”到了中午,死掉的羊有80只。

一段当天下午1点多拍摄于王女士家的视频显示,多只死去的羊躺在羊圈里,一只羊的嘴上和它倒下的位置上还可以看到白沫的痕迹。有的羊身上有红色的标记,拍摄者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个标记表示羊已经打了药。

“我们家一共养了298只羊,这次一共死了80只,数量不到一半,但是都是最好的种羊和怀孕的母羊,它们吃的多,所以中毒也最厉害。”刘太原说,“当时一家人忙着给羊打针,好几只种羊都是看着一点点长大的,就这么死了心里真难受。”

除了王春芝家,24日上午,寿光另一户刘姓养羊户家也死亡了47只羊,羊临死前出现的症状与王春芝家的羊几乎一样。

养羊户收集大葱叶

之前曾用废叶喂羊

王春芝家的不远处,有几座预冷库。寿光被称为中国的蔬菜之乡,很多运来的蔬菜会在这里进行加工,而预冷库用来对加工好的蔬菜进行降温处理,之后这些蔬菜才能进行长途运输销往全国各地。

从养羊开始,王春芝和爱人就经常去这些预冷库收集大葱叶,用来喂羊,“大葱是比较‘辣’的植物,羊吃了之后身体好,不容易得病。”她说。

在寿光当地有许多收购大葱的菜贩,他们收购的大葱大多产自山东本地,但也有一部分是外地运来的。外地送来的大葱在进入预冷库前,首先会将最外面的叶子剥掉,然后捆成捆,再用机器将大葱的顶端切齐。

被另一户刘姓养羊户家捡走的,就是被剥掉的最外面一层的葱叶子,而王春芝捡来的大葱叶,是被切除扔掉的葱叶顶端。这两类葱叶子都属于运往销售地前被舍弃的废叶。

“每年5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我都会给羊喂大葱叶子,掺着买来的草料或洋葱一起喂,这样可以在饲料这块省下很大一部分成本。这两年羊肉价格不好,很多养羊户都不干了,我就是靠着这个大葱叶子才维持下来的。”王春芝说。

因为时间久了,王春芝两口子和预冷库的工人关系都不错,他们也希望有人能够处理这批作为“下脚料”的葱叶。一旦预冷库准备入库一批大葱,就会电话通知他们。工人加工大葱的时候,王春芝和爱人就捡走被舍弃的葱叶带回家去。

“24日早晨,我们给羊喂的就是前一天晚上我从预冷库门口拉回来的大葱叶,当时拉了一车,24日早晨7点我给羊喂了这些葱叶,两个小时之后就出现了问题。”刘太原告诉北青报记者。

喂羊的大葱废叶中

可能含有禁用农药

“羊出现中毒症状的时候只顾着抢救了,等到了中午,才想起来报警。”王春芝告诉北青报记者。

24日中午,寿光工业区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赶到了王春芝家。紧接着,寿光当地卫生检疫站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他们对死羊进行了统计,并当场对部分死羊进行了解剖,带走了死羊的血液、肝脏、胃等多个样本,同时还带走了羊在死亡前吃过的大葱叶子。

随后,工作人员对死去的羊进行了清点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而被王春芝和爱人拉回家里喂羊的那些大葱叶,也全部进行了焚烧处理。

据寿光工业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接警后,他们便联系了寿光卫生检疫站、卫计局等单位,并对养羊户做了笔录,随后相关执法单位前往预冷库封存了部分批次的大葱。而寿光卫生检疫站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羊中毒的情况,但是具体的中毒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北青报记者从当地24日发给各村村支书的一份通报中看到,造成羊中毒的这批大葱是寿光田柳镇一个大葱收购商从沈阳购进的,一共有5.2万斤,加工处理下来的葱叶毒死了120多只羊。经过检测,含有甲拌磷、毒死蜱等农药,潍坊当地主要领导已经督办此事。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甲拌磷属于一种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便做出公告,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甲拌磷。2013年农业部再次发布公告,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农药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一名沈阳的种植户

已被警方抓获调查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告诉北青报记者,甲拌磷和毒死蜱作为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按理说是不应该在大葱里被检测出来的。

8月30日,北青报记者从沈阳市警方处了解到,近日,因山东疑似出现来自沈阳的“毒大葱”一事,当地抓获了一名涉事的大葱种植户。工作人员介绍:“这名种植户是外地来的,承包了几百亩葱地。我们只是协助抓捕,具体案件的进展情况还不清楚。”

王春芝告诉北青报记者,死去的这一批羊中大多数都是种羊和母羊,不少母羊正在哺乳期或者已经怀上了小羊。现在出了这种事儿,很多刚生下来不久的小羊都没有办法哺乳了。据她初步统计,家里的损失在15万元左右。

“这批大葱加工预冷后,就会被运输出去。如果人吃了这样的大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说我们家的羊为人挡了这一批葱,可能也算是一种安慰。”王春芝说。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付垚 屈畅

山东寿光通报“毒大葱”事件 5.2万斤“毒大葱”被销毁涉案种植户被抓

8月24日,山东寿光的100多只羊在食用大葱叶后死亡,当地卫生检疫站在养殖户从冷库捡来的喂羊大葱叶中发现了禁用农药成分甲拌磷。

记者9月1日从山东省寿光市委宣传部获悉,这批问题大葱来自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公安部门已经成立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8月31日上午,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已被封存的5.2万斤大葱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8月24日,寿光市公安部门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内部分预冷库外的大葱废叶含有毒成分。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截获的大葱来源展开追查。

同时,寿光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发葱商董某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

8月23日,大葱贮存业主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于冷库中。对此,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当天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进行追根溯源。

8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5.2万斤问题大葱全部进行了封存。

8月27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乡哈太堡子村村民孟某抓获,并于28日凌晨押解回寿光,现羁押于寿光市看守所。

据孟某交待,其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8月22日将5.2万斤大葱销给寿光市发葱商董某。

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寿光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沈阳市于洪区农业部门发送了协查函。

事件发生当天即8月24日,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问题葱叶全部进行了收集销毁。

8月25日,对未流入市场,只是在寿光初加工、贮存的外地大葱进行了全面排查、抽检,没有再发现农残超标问题。

8月31日上午,对封存的问题大葱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也在依法依规进行。(据法制日报)

5.2万斤毒大葱已被销毁 高毒农药在沈阳轻松易得

原标题:寿光已销毁5.2万斤毒大葱 高毒农药在沈阳轻松易得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杜偲偲 记者 苑苏文)山东寿光被誉为中国蔬菜之乡,各地蔬菜在此中转,经加工、预冷库降温处理后被长途运输至全国各地。然而日前,寿光百只羊疑似因食用沈阳产问题大葱死亡。寿光市公安部门通报称,已抓获一名涉事种植户,截获并销毁了该种植户销往寿光市的全部涉案问题大葱5.2万斤,对未流入市场的其它外地大葱进行抽检后未发现农药残留物超标问题。

据寿光市公安部门通报,8月24日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部分预冷库外的大葱废叶含有毒成分,该批次大葱最终被检出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8月27日,寿光市公安部门抓获涉案大葱种植户孟某,孟某承认其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了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并于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8月22日将5.2万斤大葱销给寿光市发葱商董某。8月23日,大葱贮存业主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在了冷库中。

据此前媒体报道,有养殖户正是收集了在入预冷库前被剥掉的外层大葱叶并以此饲羊,却发现许多羊在食用大葱后出现了抽搐、口吐白沫的情况。山东一家环保组织走访寿光也发现,不同乡镇的五户养殖户也都有大量羊食用大葱后中毒而亡。

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个级别,大葱上残留的甲拌磷原药是一种剧毒农药,其制剂属于高毒农药,残效期达30-40天。剧毒农药毒性剧烈,在动物试验中经口服及皮肤涂抹的半数致死量都在50mg/kg以下,即实验动物按该摄入量与体重比,一次性摄入成比例的量后,在14天内将有半数动物死亡。于人而言,食用甲拌磷残留超标的蔬菜会影响人体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等一系列危害。农业部在2002年颁布了199号令,将其列为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

然而,如此危险的农药却能够在沈阳农药市场轻松获得。虽然有明文禁止,由于具有甲拌磷高毒高残留的特点,除虫害效果明显且市场价格便宜,该农药仍然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前述山东环保组织向财新记者透露,当他们在沈北农资市场进行调研,询问大葱虫害防治问题时,农药店主主动介绍了甲拌磷功效及用法,也提到店内一年能够卖出五百多吨甲拌磷。整个农资市场内,除少数几家不卖甲拌磷外,其他商家都可以现场销售或表示可以调货,且百草枯、敌草快等剧毒农药也存在。

值得一题的是,虽然剧毒、高毒农药随处可见且易买易得,环保志愿者们表示,使用甲拌磷并不是沈阳地区种植大葱的普遍做法。在涉事大葱所在地附近的青堆子村,环保志愿者在对一片晚葱进行农药快速试纸检测后,发现药片变蓝,初步说明农药残留没有超标。在与种植户的交流过程中,种植户向志愿者们表示,种植大葱时很少使用农药,若除虫一般使用毒死蜱等,此外还会使用防患黄点与干尖的药。

评论:

“毒大葱事件”警示应把好“田间地头”这道关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吴玲

在山东寿光养了10年羊的王春芝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家的羊会被1000多公里外沈阳农田里长出的大葱害死。24日一早,她和爱人发现自家养殖的羊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的症状,虽然经过抢救,最后还是有80只羊死了。随后,寿光市卫生检疫站工作人员在他们喂羊的大葱叶中发现了甲拌磷、毒死蜱等剧毒农药成分。(8月31日《北京青年报》)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水吓一跳!两农户百十只羊竟被一大葱种植户的“毒大葱”毒死。天啦!大葱种植户竟然在大葱里添加甲拌磷和毒死蜱作为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这些羊被毒死了,那么这些“毒大葱”又被运送到哪里的市场上去了,会不会毒死人呢?赶紧查查“毒大葱”去向,尽快召回处理,防止人中毒事件发生乃是当务之急!

“毒大葱事件”警示我们应把好“田间地头”这道关。目下初级农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药、化肥、重金属污染。在管理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行检测监管体系不健全,乡镇级普遍没有农产品质量安监机构,也没有专兼职安监人员,监管出现真空。运送到超市和市场上的农产品,原材料来路不清,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一些农产品为了防腐,滥用毒禁用的各种毒农药,个别经营者大剂量投放非食用添加剂等,“毒大葱”“毒素菜”“毒生姜”等时有所闻。其中相当部分是农副产品市场缺乏有力监管,农户滥用高毒农药和过度使用农药造成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亿万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身心健康,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历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诸多问题困扰农产品质量安全,比如由于农药、化肥等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污染,市场管理不严等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不够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经济有效的管理手段。对于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民,政府难以监管到户。

“毒大葱”毒死羊,明天就有可能毒死人,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因此有关部门不能总是在出事后才引起高度重视,而要主动介入认真履职,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应建立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档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层层把关设防;设立专项资金,对召回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就地销毁;建立集中加工生产基地,严格执行原料入场检测、生产加工全程电子监控、出厂检验、产品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等制度。

禁绝“毒大葱”,仅靠严刑峻法还不够

来源:新京报 作者:周筱赟(时评作者 )

让农民有更多的议价权,让蔬菜价格进入合理区间,如此才有可能遏制高毒农药滥用。

据报道,山东寿光农户百余只羊,吃了来自辽宁沈阳一种植户产的大葱后死亡。随后,寿光市卫生检疫站工作人员在喂羊的大葱叶中发现了甲拌磷、毒死蜱等剧毒农药成分。报道称,涉事农户在沈阳当地承包了200多亩地种植大葱,年产量超过100万斤。庆幸的是,据最新报道,目前寿光市5.2万斤问题大葱已封存并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此次事件中被检测出的甲拌磷,属于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第199号公告中,就禁止甲拌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而2013年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要求,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将被禁用的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或明知该农作物有毒、有害仍然销售的,构成《刑法》第144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处死刑。

近年来,种植户因此罪被判刑的案例并不鲜见。可是,在严刑峻法之下,为什么一些种植户仍然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使用这些高毒农药呢?这些禁用农药的共同点是杀虫效果强,价格低廉。近年来,化肥人工涨价、菜价过低、过路费高昂等背景下,种菜利润微薄,为了维持生计,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就成了某些种植户降低成本的“潜规则”。

面对高毒农药滥用,有人提出彻底禁用所有农药。但这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大幅下降,显然不切实际,卖情怀解决不了问题。实际上,不过量使用低毒农药,经过时间降解,农残就可以符合安全标准。

有人提出加大高毒农药管理,尤其在蔬菜产区禁止高毒农药销售。这当然非常有必要。现在农药流通领域,虽然也要求实名,但到县以下就很难监管,高毒农药轻易就能买到。而农业部早就彻底禁用的33种高毒农药,一些小农药厂仍在违法生产。可是,如这次事件中的甲拌磷、毒死蜱虽严禁用于蔬菜,但可用于棉花、烟叶、苗木等非直接食用的农产品上。如果种植户以用于棉花为由购买却用于蔬菜,这该怎么辨别?直接监管每一瓶农药的流向,也不现实。

因此,一方面要加大源头管理,加速淘汰小农药厂;其次是农药销售环节的监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检测。但最根本的是,加大农业投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让农民有更多的议价权,让蔬菜价格进入合理区间,如此才有可能遏制高毒农药滥用。同时,公众也该明白,过低的价格和食品安全或许并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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