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注重加强政策引导,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产业基金作用,相继出台了涉及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20项政策,支持企业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全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我省设立了山西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亿元,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省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军民融合、工业强基、公共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制造创新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实行首台套产品财政扶持,对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以及公益类、公共平台类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补助。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奖励等优惠政策。整合信息化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大数据战略实施。鼓励自主创新,对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生良好效益、牵头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等大数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
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省财政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亿元,从创业创新企业奖励、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补助、双创示范县补助、“专精特新”发展、“小升规”奖励、股份制改造、中小微企业人才素质提升星火工程、融资模式创新、信用担保补助、服务和监测体系建设等11个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入驻难等问题。
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募集、政府让利、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我省设立了山西省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实行母子基金运作模式,母基金规模300亿元,其中,财政出资100亿元,定向募集社会资金200亿元。母基金设立后按一定放大比例引导设立子基金,通过子基金再放大,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1000亿元以上基金集群总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记者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