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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新疆五地完成城乡医保并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区五地完成城乡医保并轨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新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
原标题:我区五地完成城乡医保并轨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新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5个地州市已完成整合并轨,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参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其余9个地州市全部实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署办公,双轨过渡平稳运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并轨后,政策更完善,保障更公平,服务更规范。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整体待遇均有所提高,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使用范围从原有不足1500种,扩大到近3000种;原城镇居民政策里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患大病后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据了解,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6年6月,《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出台,以启动准备、双轨过渡、平稳并轨三个阶段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整合进度表,所有统筹地区于去年年底前制定出台了具体的整合实施方案,2017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两项制度实行双轨过渡运行,2018年实现平稳并轨,所有统筹地区开始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李春霞 符钰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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