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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北实施“两上收”“一分开” 理顺环保体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本地焦点
核心提示: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体制改革试点中,河北通过实施环境监察、环境质量监测“两上收”,县级环保局与地方政府“一分

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体制改革试点中,河北通过实施环境监察、环境质量监测“两上收”,县级环保局与地方政府“一分开”,建起独立权威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厘清地方及部门环保责任,初步实现了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新体制的改革要求,为其他地区实施垂改提供了可借鉴模式。

监察监测“两上收”环境监管独立权威

在这次改革中,河北省将市、县环境监察权上收,跨区域设立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告诉记者,与过去的环保监察相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方式有三点不同,一是监察主体不同,过去的监察只是环保部门行为,在面对地方党委政府及省同级部门时难免“底气不足”,现在则受省委省政府委托开展监察,权威性大大增强;二是监察对象不同,过去“督企”,现在则“督政”,更注重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三是过去环保监察往往是临时性的、一段时期内的,现在则将河北划分为6个片区,6个监察专员办公室长期驻市包县展开工作,可强力推动环保压力传导。

监测方面,河北将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职能上收,成立省级和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划转原市、县(区)环保局监测人员468人。同时,各市、县原有监测站改为环境监控中心,主要承担执法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等任务。

“原来是‘考核谁、谁监测’,不可避免一些地方出现大气监测造假问题,现在则成了‘谁考核、谁监测’,可从体制上确保监测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总工马建勇说。

县级环保局与地方政府“分开”有效破解地方干预

在这次改革中,河北将县区环保局从地方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不再单设县区级环保局,划转为市级环保局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人情执法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县区级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直接管理后,人员、设备、资产等全部划转上收,其经费开支纳入市级预算管理;干部任用上,各县区环保分局的领导班子,由市环保局直接任命。基层环保人员表示,经费不需要地方发了、“帽子”也不归地方管了,基层执法腰杆更硬了。

改革后市环保局可统一管理、指挥市内所有环境执法力量,属地环境执法得到强化。河北邢台市完成机构调整后开展基层执法“风暴行动”,调动各分局执法人员210名,对全市21个县区进行随机、交叉执法。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副局长冀景彦表示,改革前各县环保局归各地县政府管理,规模这么大、行动这么快速的交叉执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完善制度配套推进改革全新环保体制初露锋芒

河北环保垂改工作涉及人、财、物上划调整,改革难度较大,河北省及各市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并统筹组织、编制、人社、审计等部门,出台领导选配、党的机构设置、机构编制调整、保密工作、资金保障和固定资产划转、环保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序列、工作人员选调、审计工作、档案移交等9个配套工作方案,为环保垂改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改革中,河北不仅涉及大量人员的选拔任用,而且,由于历史原因,河北县一级环保系统人员身份和构成复杂,普遍存在混编混岗、一编多人情况,并有大量编外人员,需要在这次改革中解决和消化。邢台市环保局人事科科长赵健峰介绍说,邢台市实行复杂问题简单化,按改革政策将各类人员先整体划转上收、再逐步理顺,人员身份、职级待遇等在划转工作中维持不变,确保改革顺利过渡。

在调机构、动人员的同时,河北制定出台定期环境督查和日常驻市包县环境监察、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新环保体制正常运行。

改革后,河北开展了以大气治理工作责任落实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察专项行动、跨区域环境执法行动等,全新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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