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 月26日),自治区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牢固树立西藏客观条件特殊但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没有任何特殊性,牢固树立西藏氧气少气压低,但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定理想信念的标准不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拉巴次仁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尊崇党章、挺纪在前、标本兼治,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拉巴次仁说,5年来,我区各级纪检机关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推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过程。
在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面,自治区纪委第一时间明确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科学制定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改革要点。形成改革成果116项,基本完成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先后两轮改革完善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成立32家派驻机构,实现94家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建设,将全区74个县(区)纪委监督执纪机构从17个增加到217个,人员从370名增加到975名;在696个乡镇(街道)单设纪委,单独挂牌,人员从162名增加到2200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相继制定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13项地方性党内法规,使得全区管党治党制度日臻健全;结合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目录及标准等17项相关规章制度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以制度的力量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拍摄制作了《作风建设在西藏》,集中展现西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成果,有效凝聚起干部群众支持正风肃纪的强大正能量。
5年来,区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不断健全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治区党委切实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区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和自治区党委“七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把巡视从2014年前的每年1轮调整到每年3轮,八届自治区党委分9轮对181个单位和党组织进行巡视,如期实现八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八届自治区党委9轮巡视共发现并反馈突出问题1564个,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608件,截至今年9月,已整改巡视反馈问题1396个,整改率达89.3%。
拉巴次仁介绍说,5年来,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铲除政治生态的“污染源”。2015年至今,我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4272人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870件,处置问题线索6006件,立案20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5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9人,挽回经济损失4.6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