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傅传耀、李岷、李飞跃、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贵州副省长刘远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路良作的关于《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夏勇军作的关于《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兵作的《<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等六个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作的《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剑川作的《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贵州副省长刘远坤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作的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贵州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叶韬作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贵州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