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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长沙出台文件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

“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针对开发商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闲置土地、拖延进度、捂盘惜售的行为,长沙又有新举措。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长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供给侧、需求端、交易规则等市场要素、重点环节全方位定向精准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明确专人专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记者了解到,《通知》包括明确工作重点、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工作要求四大方面内容,着力建立在建商品住房分类处理机制,实施科学审批、精心服务、严格监管,切实加大市场供应,为保障刚需购房提供房源保障。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调控责任,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实行分类指导和精准督办。对已供地但未按要求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后,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预售审批的,由各区县(市)建立项目跟办清单,明确专人专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并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开发项目审批服务,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审批。同时,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对纳入督办范围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多层房屋施工至正负零、高层房屋施工完成主体5层,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

监管加大对捂盘惜售等行为整治力度

《通知》明确,长沙各级各部门将加大对房地产拖延入市行为的监管力度,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对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由市住建委牵头,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入市销售进行督办管理。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加大对违规延迟建设、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捂盘惜售或变相捂盘、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挂钩。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责任。

解读从供给侧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通知》的出台旨在及时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应,防止捂盘、惜售,避免供需失衡和市场失真。”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系列举措,将加快项目建设和入市销售,满足刚需购房需求,同时激励开发企业,适当降低项目资金使用成本,最终达到从房地产市场供给侧调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进长沙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

记者了解到,在稳控房地产市场背景下,开发商若不认清形势,继续捂盘,将使开发周期延长,开发成本随之水涨船高,还要面临客户大量流失的风险。随着“9·23”调控政策的升级和长沙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举措,长沙房地产市场正朝着“调供求、优结构、稳预期、提品质、严监管”的方向发展,市场虚火也将逐步去除。

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市在建未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及潜在可建住宅用地较为充足,经过摸底统计,目前限购区域可以立即形成市场供应的住房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随着调控政策的严格执行和持续发力,市场预期日趋稳定,开发商必定加大推盘力度,长沙楼市将进入健康平稳运行阶段。(记者 陈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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