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每月的退休工资是1869.5元,现在可以拿到3227元,5年内增加了1357.5元。今年的提标又增加了220元,日子一天天好过了。”9月29日,都昌县生资公司退休工人罗祖佑在该县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业务时,对连续调待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罗祖佑的生计之变折射出我省人社系统发展的思路。着力“稳就业、重保障、强人才、惠民生、促和谐”,省人社系统在实现更好的工作、更高的收入、更实的社会保障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广大群众对人社领域改革成果的获得感更加实实在在、真真切切。
推出系列就业创业“组合拳”,城乡居民创业创新活力得到激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先后细化出台了系列措施,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及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至2017年6月,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7.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35%以内的较低水平,低于全国0.74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困难人员就业30.6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9.85万人;累计选拔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983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钱袋子鼓了起来,对生活的信心更足。随着中央工资改革政策的陆续出台,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近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得到深化,全省先后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至2016年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39651元增长到57470元,年均增长9.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3506元增长到36868元,年均增长11.9%。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是让群众在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的关键。我省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全部完成机构、职能的整合移交,并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颁布《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出台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0.5%等,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升。5年来,全省月人均养老金从1335元提高到2051元,累计人均增加71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全部实现参保人员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联网结算。目前,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成。 (记者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