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发现的2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我省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做法获好评。从“老三减”到“新三减”再到差异化收费,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优惠范围越来越广,总体降本规模越来越大,精准扶贫更加突出。
今年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四次大督查,在对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中,发现有关地方在着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创造和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具有较强的学习借鉴意义。
自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三减两免”措施,一年来累计减免各类费用11.15亿元。“老三减”政策发挥了降低汽运物流成本、减轻货运企业负担和维护货运市场秩序、促进普通公路及高速公路货运均衡发展的作用。
从2016年5月20日起,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了为期一年的“新三减”优惠措施,仅两个月就减免货车通行费2.57亿元。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施高速公路新一轮差异化收费政策,是全国四个试点之一。优惠期暂定1年,惠及客货车,主要涉及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最大优惠幅度达到70%,在优惠范围、优惠幅度、政策多样性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
据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差异化收费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更是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记者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