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融资难题,资阳在全国首创以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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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融资贵,解决难题,税务环节能起作用吗?
2015年,资阳在全国首创“发票助贷”,即将发票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理论上,这能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试点推行两年多,全市有2家金融机构、13家企业参与,发放贷款3000万元。
有好处的试点,为什么没有全面推开?
□ 魏冯 本报记者 梁现瑞
点子出笼
企业缺抵押物,就拿不到银行贷款。能不能增加抵押物范围?税务人员想出了新点子:把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押物
“难啊!”回忆2年前的情形,吕贵均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今年52岁的吕贵均,是资阳市贵均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这个创立于2000年的公司,主要生产医用材料。
2015年,厂房周边被划入商住地,需要搬迁。企业还想扩大再生产,这下少说要花4000万元,哪里去找那么多钱?
吕贵均拿出企业大部分流动资金,终于把新厂子建好,设备买好了。眼看要投产了,贷款却被抽走近800万元,流动资金没了。手里可抵押贷款的资产也都抵押完了。
遇到同样困难的,还有69岁的邓武社。
2007年,邓武社在乐至县天池镇创办四川顺琪纺织有限公司,厂子发展得很好,产品经常供不应求,但他想找银行贷款添设备,却拿不出多余的资产来抵押。
不少吕贵均和邓武社熟悉的企业,就是因为同样的困难被迫关门歇业。
2015年,资阳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文都走访几家企业,发现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如果不破解融资难题,企业经营将受到影响,也会波及税收。”
那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税务部门能不能做点事情呢?
要让银行放款,企业必须拿出抵押物。容易抵押的一般早已抵押完了。能不能增加抵押物范围?
“有什么东西,既能控制住企业,又能让银行放心放款?”在一次内部工作会上,资阳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吕长兴一边提问,一边思索。当视线不经意间落到桌上的发票管理文件时,突然闪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用发票作为抵押物!”
在场的税务人员一下没明白过来。吕长兴慢慢解释: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的“命门”,没有它,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大家豁然开朗。“对!将发票作为新的抵押物,既能促使企业诚信还贷,也能为银行释放贷款。”
发票为什么管得住企业?张文都以1台电视机为例:生产企业A的生产成本约为1万元,销售企业B以1.2万元的价格出售,B的收入2000元,“如果A提供发票,那么B按2000元收入缴税;若A不提供发票,电视机成本将计为0元,B须按1.2万元全额缴税。”
四方协议
国税、地税、银行和企业签委托代保管发票协议,税务部门成为贷款“协助方”
仅凭几摞发票,真的能贷到“真金白银”吗?
“先试试!”说干就干,先小范围试点。2015年,“发票助贷”在乐至县探路。
税务人员游说企业,但企业却担心,如果把发票交给银行,企业的正常经营会受影响,成本会增加,“开一次票跑一趟银行。”银行也担心,一旦还款出现问题,企业硬是不把发票拿出来怎么办?
社会也有质疑。解决融资难题,首要责任人不是税务机关,资阳国税这样干是越俎代庖,“皇帝不急太监急”。甚至有人说,国税局如果介入太深,是滥用公权。
吕长兴有自己的看法:“经济下行压力这么大,总得有人来担当,难道就任凭企业倒闭?”
在资阳国税的提议下,国税、地税、银行和企业联合签订一份委托代保管发票的四方协议书,国、地税作为贷款“协助方”,如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将协助银行执行代保管发票程序。平常,企业不用将发票放在银行托管,只是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交给银行。
有了这个协议,打消了银行的顾虑。
乐至县农村信用联社是该项目最早的“贷款方”之一。业务部部长冷征骏表示,该行近3年存贷比为60%,远高于当地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但也还有进一步增长空间。有了税务机关当靠山,农信社不怕放款了。2015年至今,总共为3家企业提供了超过600万元的贷款。
冷征骏直言,并非所有企业都能成为“借款方”。“目前我们主要面向生产型企业,因为考虑到他们的发票需求较大,不敢轻易乱来。”
资阳国税牵头出台《银税互动信贷产品管理办法》,将企业贷款门槛进一步放宽,如要求年纳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
吕贵均和邓武社都是第一批参与“发票助贷”的。当他们前往县农村信用联社签约后,账户里突然多了200万。“发票助贷,是要玩真的了。”
吕贵均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原材料,而邓武社则选择了升级设备。
“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吕贵均坦言,200万元的贷款对他来说,相当于300多吨的原材料,缓解了流动资金不足的窘境,“前几年盈利水平不到5%,现在基本保持在5%。”在他看来,“发票助贷”既带来了应急资金,也节约了贷款时间和评估费用。“过去10到15天才能贷到款,还要交上万元评估费;现在签协议到贷款仅需 1到2天,啥费用都不用交。”吕贵均表示,今年11月,他还将进行续贷。
如今,吕贵均的新厂房内生机勃勃。10余条先进生产线上,工人们将纱布、胶带等产品封装;新建的无菌车间内,工人们穿着胶鞋、戴着口罩“全副武装”地忙碌着。
待解难题
试点两年,13家企业获得贷款3000万元。但大范围推广需化解难点
2016年5月,资阳国税召集16家商业银行、13家本土企业,联合当地人民银行、银监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一次“发票助贷”全市推进会。
两年多来,申请该项目的企业从原来的2家增加至13家,贷款金额总计达3000万元,这是试点的成绩单。今年以来,再无新增贷款企业,也没有新银行加入。这个办法也没有走出资阳。
资阳市国税局副局长李刚认为,税企银三者,目前虽形成合力,但各自的角色需要进一步明确;另外,还存在一些金融和法律风险。企业担心:一旦银行代保管的发票遗失了,谁来负责?银行则担心:一旦启动应急程序,企业拒不提供发票,又该如何处理?
张文都回应,目前的办法,尚未对上述问题作明确规定。若有丢失发票情况,税务机关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企业拒不提供发票,税务机关将协助银行执行。
按现行规定,银行市县级支行的信贷产品需经上级行审批,基层支行无权启动新的信贷产品。遂宁银行资阳分行副行长黄勇建议:由银监会、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牵头,拿出一个“发票助贷指南”,就会有更多金融机构愿意加入。李刚也坦言,“目前税务机关的力量有限,还需加强顶层设计。”
记者翻阅发票管理相关办法后发现,尽管税务机关不允许将发票交给第三方使用,但并没有禁止“代保管”一说。“未禁止,是否就意味着可推行?”在资阳市国税局,记者抛出的这个问题,被问过不止一遍。
“实际上,任何一项新的金融创新服务都需先行试点,各方利益磨合,再进行修订完善,继而全面推开。”省政府金融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发票助贷”是税务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敢尝试,也是深化银税互动的创新举措,要想更大范围推行试点,既需要税企银齐头并进,也需要银行内部管理体系的贯通。
在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看来,“发票助贷”属于细节性改革,切口小,却为财税金融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当前,企业的固定资产价格时刻发生变化,有形抵押物可靠性在变低,而传统融资方式也不再满足企业的所有需求。对生产型企业来说,没有发票,意味着没有活路,其对企业的约束力比有形抵押物更强。发票助贷属于一种金融服务创新,它的试点启示我省可在新融资方式上加大探索。”
李建军支招:先由金融机构制定出一套基本操作规范,继而由政府牵头推广,引导企业和银行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