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担当精神,统筹施策、扎实推进,如期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第一、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管理的“六统一”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全省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效益,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创新服务管理机制
一是创新平台整合模式。按照“省市共建、市县一体”模式,完成省市县三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4大板块平台整合,在全国较早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2013年至2017年9月,全省共完成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58771宗,成交金额23916.71亿元,节约4019.73亿元,增收2588.30亿元;完成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626.66亿元、耗材采购68.59亿元。
二是统一制度规则。颁布全国首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省级政府规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先后制定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制度14件、行业监管制度13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226件,拟保留662件、废止1450件、修改114件,初步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专家管理。修订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达到16276名,全省依法需要评标评审的项目,一律从该库随机抽取专家。十八大以来,该库共为105952个交易项目抽取专家424044人次。
优化公共服务方式,营造公开透明环境
一是建成全省统一平台系统。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一网三系统四库三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节约交易成本20%以上,每年可为市场主体节省投标费用约1.4亿元。市场主体“一地登记、全网公开,一地更新、全省通达”,社会公众“一键点击,查询全省”。创新建设跨行政区域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行通用货物及服务网上直购,压缩政府采购工作量95%以上。
二是推进服务标准化。制定出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坚决取消各类于法无据的涉企收费,仅停止收取纳入平台交易服务费一项每年可为成交企业降费近亿元。
三是有序拓展交易范围。除四大板块交易项目以外,省级已将省直单位资产处置以及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等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各地先后将特许经营权、司法和行政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农村产权、林权、古民居、环境能源、文化版权、技术产权等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履约及变更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的集中公开、共享共用。截至9月份,在省监管平台上已经发布各类项目交易信息22.2万条,初步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实时发布、集中公开、动态更新、一网查询”工作目标。
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构建综合监管体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90%以上的市县通过行政划转、立法授权或集中委托等方式,将分散在政府7个部门的64项、142个法条规定的有关监管职责赋予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集中行使,初步构建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提升了监管效率。
二是推进联合信用奖惩。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成交项目履约现场的“两场联动”,不断强化交易项目事后监管的各方主体责任,倒逼市场主体在交易环节慎重作出承诺、在履约环节严格兑现承诺,有效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营造“一地失信、处处受限”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探出了新路、积累了经验。三是探索推进大数据监管。省直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统一细化统计指标,强化交易登记环节基础作用。依托省监管平台汇集的海量数据,定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分析,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市场理性竞争,推动运用大数据进行动态监管、在线预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