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社会和谐。2013年至今,全省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6万件,为12.56万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3.97亿元,有效维护了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省坚持以预防调解为先,积极构建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全省共组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441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302家、企业调解组织674家、协会(商会)其他调解组织23家,聘任调解员4045名,初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
2016年,省人社厅与省综治办、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联合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三年专项行动,着力完善调解组织网络。依托劳动关系信息系统,建立调解组织、调解员数据库,我省逐步实现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实时动态管理。
同时,还坚持走实体化道路,加强调解仲裁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组建有仲裁院98个、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99家,仲裁院级别全部高配。并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基础保障规范化、仲裁工作信息化的“五化”标准,明确了涵盖内设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质效管理等内容的40项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指标。2015年和2016年两年共评选出示范仲裁院30家。
为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我省完成了全省仲裁办案软件本地化开发,全省98个仲裁院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案,网上累计办理案件17290件。建立了系统推广使用月督查制度,督促指导各级仲裁机构实现网上办案,并建立“全省调解网络服务平台”,加快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步伐。(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