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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湖南通报8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最高罚400余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来,湖南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土地违法违规案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来,湖南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近日,该厅印发文件,公开通报八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案件一:郴州市嘉禾县汇泉驾校非法占地案

2016年8月,嘉禾县珠泉镇珠泉社区李建吉未经用地批准,违法占地9.2亩(耕地9.2亩)建设驾校训练场。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嘉禾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2.219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

案件二:永州市东安县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指挥部标准厂房非法占地案

2015年11月,东安县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指挥部未经用地批准,违法占地447.7亩(耕地119.7亩)建设标准厂房。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东安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87.6241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

东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县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局长李程党内警告处分,白牙市镇政府副主任科员陈家元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办负责人周龙贵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三:怀化市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标准厂房非法占地案

2014年8月以来,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未经用地批准,违法占地71.4亩(耕地26.2亩)建设厂房。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辰溪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10.95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

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辰溪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甄别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件四: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非法占地案

2015年8月,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未经用地批准,违法占地82.9亩(无耕地)建设学校。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44.26216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

永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时任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溪州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孙云发警告处分;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时任综合执法巡查大队长向清武行政警告处分;永顺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向阳行政警告处分;永顺县经开区党组成员、副主任,永顺县国土资源局永顺经开区分局局长,时任溪州新城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宋谋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8名负有相关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或诫勉谈话。

案件五:长沙市宁乡花明国际幸福城项目及配套设施违法批地案

2015年12月,宁乡县人民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非法批准使用土地227.643亩,建设花明国际幸福城和安湖改扩建等项目。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省厅进行了挂牌督办,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认宁乡县人民政府与湖南花明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及相关的宁乡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相关条款无效;宁乡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非法占用的国有建设土地213.27亩,完善相关供地手续;依法收回25.533亩集体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组织;责令宁乡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讨,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省厅已将涉嫌造成非法批准使用土地和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的案件线索移送长沙市监察局调查甄别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件六: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金柳置业有限公司房车露营地非法占地案

2015年12月,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286.48亩建设房车露营地项目。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省厅进行了挂牌督办,常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24.2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

省厅已将涉嫌造成非法批准使用土地和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的案件线索移送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甄别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件七:邵阳市邵东县乐满池水世界非法占地案

2014年10月,邵东县大禾塘乐满池水上乐园未经批准,非法占地21.1亩(耕地21.1亩)建设乐满池水上乐园项目。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省厅进行了挂牌督办,邵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意见: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3.164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目前正在委托技术单位进行耕地破坏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八:娄底市涟源市湖南邬辣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非法占地案

2016年12月,湖南邬辣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审批红线范围,违法占地9.6亩(耕地3.7亩)建设厂房和配套用房。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省厅进行了挂牌督办,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9845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对于上述八起案件,该厅将持续进行后续跟踪,督促对事对人查处整改到位。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查处公开力度,不定期公开通报各地土地执法情况和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公开调查、公开查处、公开曝光,营造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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