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记者从人行拉萨中支了解到,我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行各级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主办行稳步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9月末,“两权”抵押贷款等各类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559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391万元,试点县贷款余额111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48万元,试点县贷款余额148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800万元;草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20万元。截至2017年9月末,累计发放相关贷款1879万元。
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两权”等各类经营权类抵押类贷款已惠及我区74户农牧户,户均贷款14.5万元,为农牧民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据曲水县农改办测算,2015年发放的148.5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为当地农牧民群众带来了约22.28万元的新增经济收益,收益率达15%。“林芝市米林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满足了农牧户开办家庭旅馆的资金需求,帮助农牧户增收致富。”人行拉萨中支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山南市扎囊县边久苗圃有限公司因得到林权抵押贷款的支持,进一步发展壮大,现有常年固定性民工68人,季节性民工270余人,同时,积极带动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参与造林育苗,苗圃自开建以来,累计为群众创收1000万余元。”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权”抵押贷款在试点县全面铺开,经营权类抵押贷款在地域和发放种类上实现了突破,也就是在试点县以外的地区实现发放。截至9月末,山南市乃东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31万元,日喀则市白朗县贷款余额49万元。
此外,“两权”抵押贷款还得到了进一步延伸。与“两权”抵押贷款类似的林权抵押贷款、草场经营权抵押贷款取得突破,进一步丰富了经营权类抵押贷款的品种。截至9月末,已在山南市扎囊县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00万元,在那曲地区班戈县发放草场权抵押贷款220万元。
据了解,拉萨市曲水县是我区唯一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双料全国试点县。在“两权”抵押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抵押物的估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两权”抵押贷款配套制度建设各方面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经验和发展模式。根据自治区要求,我区将在2017年前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土地的勘验、确权和颁证,这将为“两权”抵押贷款在全区的发放提供必要条件,而曲水县的工作模式可为在全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提供复制经验。
据悉,试点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各分支机构联合当地农业银行针对“两权”抵押贷款相关工作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宣传解读,促使农牧户对“两权”抵押贷款的认识和了解程度日益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