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太原召开第91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关于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情况及主要精神;听取审议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审查工作规定(草案)》《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决定印发施行或转有关部门;听取审议了全省刑罚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决定以办公厅文件转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高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听取审议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律法规、全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利工作及安全生产法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以办公厅文件转省政府研究处理;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政府采购情况报告、督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或落实情况;听取审议了市、县监委主任辞职和代理的有关事宜及人事任免。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重点办理的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第0017号、第0024号议案处理情况。今年由4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办、5位副省长领办的18件重点办理建议全部办结,代表提出的许多合理化建议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