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0月13日,该局向网络订餐第三方外卖平台美团外卖泉州分公司开出全市首张罚单,并罚款7万余元,这是泉州市针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出的首张罚单。
被立案查处之后,美团外卖泉州分公司及时进行整改清理,目前已经下架300多家问题商户。在此之前,美团外卖并未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商户进行审查,出现了部分不具备餐饮外卖资格商户上了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
据了解,7月20日,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网络监管中心日常线上巡查发现的线索,对美团外卖泉州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平台上位于辖区经营的小型烧烤店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另有一家奶茶店许可证也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平台对无证商户进行下线清理,并督促其落实平台入网把关责任。
随后,执法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美团外卖泉州分公司未按规定对商户进行许可证审查,导致部分不具备从事餐饮外卖资格的商户入网经营。去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行,其中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该平台已违反相关规定,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外卖平台给予罚款70376.74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网络监管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依法履行义务,并对入网商户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商户存在的违法违规乱象进一步采取措施,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同时,执法人员提醒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记者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