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0月29日电 (记者张枨)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了解到:今年内蒙古有32个旗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内蒙古累计达标旗县(市、区)已达93个,以县域为单位完成率达到91.2%,提前3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全区76个旗县(市、区)、2084所学校实施“全面改薄”工程;从推进教师校长交流、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工子女入学、控辍保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择校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解决“大通铺”、旱厕、食堂土灶台、火炉取暖等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7年10月30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