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福建交警曝光典型案例 高速路上3类事故易致人死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七龄童坐在副驾驶座,发生车祸时,被弹出的安全气囊击打致死。省交警总队昨日曝光十起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并发布高速公路三类典

七龄童坐在副驾驶座,发生车祸时,被弹出的安全气囊击打致死。省交警总队昨日曝光十起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并发布高速公路三类典型易发亡人事故,提醒驾驶人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

安全气囊弹出致儿童死亡

案件回放:2017年9月7日17时35分许,林某锋驾驶闽E牌照轿车行经东山县环岛路时,遇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两车发生碰撞,张某撞上小车前挡风玻璃后摔于路面,小车内安全气囊弹出,击打到副驾驶位上的7岁男孩小林,小林及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东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交警提示:12岁以下的儿童需坐在后排并系好安全带,4岁以下的儿童则需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案件回放:2017年9月17日15时18分许,王某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经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海线白礁村路口时,碰撞行人应某某后逃逸,次日应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9小时后,王某某被抓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大,可能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伤情,甚至死亡。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提醒相关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

高速路上 三类事故易致人死亡

警方同时发布高速公路上三类典型易发亡人事故:车辆遇故障或事故时,布控不规范引发亡人事故;行人擅自在高速公路行走、逗留引发被撞身亡事故;行车中车辆货物掉落后,驾驶员随意下车捡货物引发被撞身亡事故。

警方提示,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驶入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停放;

车上人员应当从右侧车门,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最好是退到波形防撞钢板(护栏)的外侧,绝不能在车内或车辆附近逗留、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走动或拦截过往车辆求救;

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牌,并立即报警,可快处快赔的车损事故,应快速撤离现场;

遇到车上货物掉落时,应将车移到应急车道内,看清标志物和两侧路标,初步判断所处的位置和地点后,拨打12122求助,不得擅自捡拾货物。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