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30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今年我省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4%为上线(预警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2%为下线。
《通知》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未进行大幅度调整,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与去年持平;上线为14%,以鼓励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调整工资;下线为2%,与我省2016年度CPI指数(1.9%)基本持平,以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水平上涨而下降。我省适当上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和下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符合我省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实际状况。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湖南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