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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合肥新规!新改扩建道路预留共享单车停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新改扩建道路预留共享单车停放区道路新改扩建时,预留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空间;积水监测、警示装置成下穿桥标配;快速路(
原标题:新改扩建道路预留共享单车停放区

道路新改扩建时,预留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空间;积水监测、警示装置成下穿桥标配;快速路(高架)要在中央设置防眩设施……11月5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历经2年多编制的《合肥市城市道路设计导则》已敲定,现在起正式实施。

道路新改扩建时预留共享单车集中停放区

道路慢行系统主要服务于行人和骑车的市民。针对主城区慢行系统不够顺畅的问题,今年合肥市启动了完善工程,多条道路已完成提升,还有一批项目本月起陆续开工。

考虑到市民对慢行生活的需求和共享单车的兴起,此次《导则》明确规定,今后,道路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过程中,要在公交车站、交叉口渠化段、轨道交通出入口、广场等人流集中的附近,预留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空间。

道路红线外零星用地与道路应同步设计完成,妥善做好道路与周边地块高差衔接处理;在高差不太大时,采用绿化过渡处理,尽量不要采用设置挡墙等硬化隔离。同时,人行道铺装、无障碍设施、箱柜布置及慢行系统等,要统一设计。

路牌 特色街区可设置个性化路名牌

此前,合肥市区一环路、二环路以及重点高架路等主干道路上的路名牌,大多为箱体式的。从2015年起,市管道路开始换上了新式的“T”型路名牌。目前,市管道路(地铁施工交口除外)路名牌已全部更换完毕,共更换新型路名牌662件。

目前,合肥市已经将已建、拟建项目和在建项目中未安装路名牌的路段,全部纳入了新型路名牌更新升级范围。此次《导则》提出,今后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等,可依照各自的具体情况,设置个性化路名牌,并统一使用立柱式“T”型式样,并标注地铁站、公交站等方向指示信息。

桥梁 绿化宜采用与防撞墙一体化设计

合肥市从金寨路高架起步,经过多年的建设,现在主城区已经有9条高架通行,这些快速路构筑起城市的立体交通网络。此外,裕溪路高架、铜陵路高架、阜阳路高架的延伸工程也在加快推进当中。

虽然,目前合肥市已经在不少高架上,试点了多彩的植物,比如月季、黄馨、石楠等,但这些高架外挂花盆还存在着不少弊端,比如,外观不佳、养护不便、年久存在坠落隐患等。为此,《导则》要求,以后桥梁设计时,应统筹考虑亮化、绿化等设施的设置条件,“新建高架桥的绿化宜采用与防撞墙一体化设计。”

目前,合肥市城乡建委已经计划在裕溪路高架东延工程中,率先采用一体式绿化护栏,护栏内置花盆与桥体融为一体,美观统一,而且成景迅速、养护和更换便捷。此外,《导则》明确,高架桥与相邻敏感建筑物之间间距小于50米时,声屏障应连续贯通。

排水 积水监测、警示装置成下穿桥标配

今年以来,合肥市各区全面启动了各类窨井设施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主干道上窨井设施反复破损、沉陷、凸起等问题。《导则》规定,车行道上的检查井盖可采用快速施工、防沉降的宽边防沉降井盖,减少后期病害对交通的影响。

2015年,合肥市从一环内的立交起步,逐步扩大到二环,对立交下穿设置积水测量标尺等监测设施。而今后,这将成为标配。《导则》强调,新建的立交下穿应设置积水监测、视频监控和积水自动警示装置;立交排水泵站布置应与道路周边景观有效衔接,宜布置在绿化带内,并采用绿化进行遮挡。

同时,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道路要通过设置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植草沟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量和面源污染。

交通配套快速路(高架)要在中央设置防眩设施

从2015年南薰门桥拓宽改造时,试点路中防眩板起步,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合肥市九大高架已经实现了防眩板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导则》强调,今后包括高架桥在内的快速路都应该在中央设置防眩设施,高架桥及立交桥入口应设置限高架。

以后,主城区内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应在道路中央设置高度不低于1.3米的隔离护栏;非机动车流量饱和或者机动车有随意路边停车现象时,要设置分隔护栏,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等各行其道,确保交通安全。

照明 景观照明要避免与交通信号光色混淆

合肥市下穿桥众多,尤其是在北一环路上。下穿桥若是亮度不够,对过往市民来说,就会带来一定的交通隐患。今后,在照明及亮化方面,《导则》规定,下穿桥应设置照明,宜选择光效高、透雾性能好的光源,入口处照度应适当加强。

目前,合肥市夜景亮化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导则》指出,今后,城市桥梁夜景亮化宜采用灯光直接勾画其轮廓照明方式为主,利用窄光束灯具照射局部表面,通过有韵律的明暗变化,形成独特视觉效果;景观照明应严格控制炫光和动态效果的照明光,避免与交通信号光色混淆、对驾驶者产生视觉干扰。

绿化 道路交口植物高度不得高于半米

今年,合肥市主城区的街头,多了不少形态各异的唯美花境,给城市增添了不少情趣。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要对道路岛头绿化带、道路交口视距三角形范围、道路两侧零星地块的绿化,同步设计完善。

同时,道路交叉口等影响驾驶者安全视距的区域,植物高度不大于0.5米,满足交通安全的视距要求;高架桥上宜优先采用一体化绿化槽方式;桥下绿化应考虑植物耐阴性;桥墩及下穿桥敞开段可采用立体绿化。

管线 老城区可视情况建地下综合管廊

去年,合肥市被住建部列为地下管廊的试点城市。目前,新站高新区、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高新区等有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此次《导则》明确,已建设或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拟定入廊管线应入廊,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需逐步入地。

而对于无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的城市道路,沿线的地下管线应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此外,《导则》提出,今后,合肥市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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