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国企工会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昨天,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联合召开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推进会,全面启动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
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区局(产业)工会针对本地区、本系统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适合本地区、本系统国有企业工会实际的改革总体计划。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国企工会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在深化工会改革的过程中走在全市工会工作的前列,成为工会工作的标杆,并及时注意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推动形成具有新时代特色的上海国企工会工作模式。
针对个别国企工会组织存在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不到位;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对加强工会建设、发挥工会作用重视不够;存在行政化倾向,有脱离职工群众的苗头等情况,《指导意见》从维权制度机制建设、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组织队伍和党的领导等5个方面,明确了20余条具体举措,要求各级国企工会把保障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纳入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服务职工为导向的国企工会运行机制;创新国企工会工作方式;与时俱进加强国企工会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国企工会的领导。
市总工会要求,各国有企业工会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实施,通过形成改革合力,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积极争取行政在人财物上加强对工会工作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工会与行政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等各种方式,加强与行政之间的联通、互动。同时,要有力有序地实施推进,积极培育典型经验,为面上推进树立标杆,并及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建立相应的改革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