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垃圾不分类,当心被罚!
昨日,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一家未按规定分类垃圾的烧烤店,开出全省首张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如图)。
当天下午,湖里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执法人员来到该区金山街道后坑社区,检查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在这家名为“七八酒食”的烧烤店,执法人员随机打开一个厨余垃圾桶,发现桶内装有啤酒瓶、烧烤签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厦门是我省首个为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根据今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应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执法人员当即向店家进行《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的宣传劝导,并对该店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改正相关行为。
“这是全省开具的第一单关于垃圾分类执法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厦门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管理办法》,如果相关单位和人员拒不改正的,单位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则会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多次违规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还将被纳入执法“黑名单”系统,列为重点执法监督对象。
据了解,厦门一直坚持广泛发动老人协会、社工组织、学生社团等社会力量,入户宣传垃圾分类。不过,由于部分商家垃圾分类意识较差,且缺少强制措施,垃圾分类很难达到100%。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城管执法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由社区监督其后续整改,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
此外,除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外,《管理办法》也制定了促进措施。比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等。(记者 潘抒捷 施辰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