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召开的洞庭湖生态环境交通专项整治推进会获悉,省交通运输厅已确定洞庭湖生态环境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并重点从危化品水路运输、船舶污染物排放、非法砂石码头三方面推出八大措施加强整治。
洞庭湖生态环境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为: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水体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配合住建等部门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建设工作,实现环洞庭湖三市一区范围内的船舶垃圾上岸处置;危化品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危化品泄漏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不发生任何一起危化品水路运输泄漏重大事故;环洞庭湖区非法砂石码头堆场全部清除、复绿;“僵尸船”得到整治。
为坚决打赢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八大措施加强专项整治。如,要求各地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辖区内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僵尸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无人认领或逾期未驶离的船舶,拖至指定地点集中拆解。各部门各单位发现超载船舶,要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对严重超载的船舶实施强制卸载,直至符合载重规定为止。要求各地在2018年12月31日前,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物专业接收机制,全面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底前,我省将分阶段全面开展环洞庭湖区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顿,彻底规范环洞庭湖区砂石码头。(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杨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