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西省共有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各自的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11月17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全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中获悉,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49处,总面积4818平方千米。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恒山、五老峰、北武当3个总体规划国务院已批复,五台山、壶口、碛口3个总体规划国务院正在审查中;4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省政府已批准实施的总体规划12个,正在审查的3个,大部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处于编制中。
《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我省在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已建立风景名胜区三级管理体制,持续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及执法检查工作,切实保护了风景名胜区资源,推动了我省旅游业经济健康发展。
然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管理机制亟须完善、存在部分违法乱建行为等问题,也极大影响了我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利用。《调研报告》表示,我省风景名胜资源丰富,但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仅停留在局部程度。对此建议,要增强全社会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认识,强化依法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力度,既要加快规划编制的报批,还要尽快健全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我省风景名胜区资源得到科学有效利用。(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