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福建!拟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拟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20日,《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根据《条
原标题:拟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20日,《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根据《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措力度,结合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省林业厅负责人表示,生态公益林是以生态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森林,对其保护要求更高、限制利用要求更多。由于生态公益林严格控制采伐,经济效益较低,群众收益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林改后,商品林价值提高,与商品林经营收益以及周边省份相比,目前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还比较低。林农要求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呼声十分强烈,也是近几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反映较多的问题。因此,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调动广大林农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积极性、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迫切要求,也是保障林农权益、维护林区稳定的客观需求。

为此,《条例(草案)》作出相应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包括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经济补偿,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劳务报酬、劳动保障等管护费用等;二是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经营者有权依法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三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措力度,结合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四是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捐资、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记者 郑昭)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