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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省开展海洋督察
原标题: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11月20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在广州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组长林山青、马兴瑞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邓海光副省长主持会议。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会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也对新时代海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海洋领域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的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洋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在全党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之际,要坚定不移地把实施好海洋督察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目的在于督促地方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查摆解决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洋领域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广东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

督察组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省,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同时,督察组还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督察组要求,广东省和沿海市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马兴瑞表示,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开展海洋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海洋局对广东海洋工作和海洋强省建设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对于我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广东生态文明和海洋强省建设,必将起到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马兴瑞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海洋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配合好海洋督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来抓,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督察的统一安排,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明各项工作纪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要对海洋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发扬“马上就办”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敢于“揭短亮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推动广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省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广东应有的贡献。

动员会结束后,随即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督察广东省工作汇报会。邓海光代表省政府向督察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全体成员、副省长许瑞生、沿海地级以上市政府及市海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设立专门电话:020—83379901,专门信箱:广州邮政845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510180。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海洋督察公告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近日进驻广东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设立专门电话:020—83379901,专门信箱:广州邮政845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510180。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记者/吴哲 通讯员/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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