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陕西 » 正文

全球报道:西安出台办法!警务辅助人员不能单独执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记者23日从市政府获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施行,《办法》将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辅助性力量。 
原标题:警务辅助人员不能单独执法

记者23日从市政府获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施行,《办法》将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辅助性力量。

《办法》规定,根据我市社会治安状况、警力编制配置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配置、合理控制并动态调整全市警务辅助人员规模。总的用人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全市公安机关授衔民警数量,由市公安局严格控制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总量,动态调整、合理增长。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等工作;不得办理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事项;不得从事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不得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不得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不得审核案件;不得保管武器、警械;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统一招聘程序和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具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履行交接手续。公安机关应当收回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同时,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应当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混乱、发生严重问题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