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两批交办件
自11月20日进驻以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每日受理并转交举报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截至11月22日,督察组共接收各类卷宗698份,调阅各类卷宗269份,其中海域管理卷宗157份、行政执法卷宗112份,发出《海洋督察提供说明及资料清单》15份,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和补充相关材料。
11月21日至22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4起,受理群众举报8起,全部为接听群众来电举报,其中涉及海域管理类群众举报4起,海洋环保类群众举报3起,其他类群众举报1起。
截至11月23日8时30分,督察组共向浙江省政府转办7起举报,送交2份转办单,主要涉及海域管理、海洋环保等内容。其中,宁波2件、温州3件、台州1件、舟山1件。
向浙江省移交两批交办件后,督察组还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后续情况反馈工作。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目前信访件已转交所涉地区海洋主管部门处理,待当地核实后,将在接办起的72小时内将信访举报转办情况反馈至督察组。根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要求,浙江省将持续跟进边督边改情况,并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公开。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设立举报电话:0571-89662866,举报信箱:杭州市邮政信箱729号。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