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副主任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和常委会委员51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高福平参加会议。副省长李晋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P,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本次全体会议议程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会上,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副秘书长杨长虹作了辅导报告。报告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意义,对十九大丰富内涵进行了解读,深刻阐释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突出出来,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表率。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带头学、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自觉担负起示范引领、带学促学的职责,带动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学习贯彻。
会议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表率。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着眼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增强“四个意识”的表率。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打牢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根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坚定,旗帜鲜明,在行动上更加坚定不移、坚强有力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立足吉林改革发展实际,立足常委会工作实际,立足每位同志各自岗位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努力为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李朝瑞 何琳娣)
11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副主任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晋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车秀兰主持。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作的关于《吉林省专利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平作的关于《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谢忠岩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吉林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庆恒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吉林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力作的关于《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宿政作的关于《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于洪岩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会议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李朝瑞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