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吕梁市为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加强了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6起,行政拘留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问责214人。今年1月到10月,吕梁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26天。
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吕梁市立即出台了《吕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月对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其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促进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今年1月到10月,吕梁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26天,全市13县(市、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均有好转。
截至目前,吕梁市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55家,纳入取缔的317户企业已全部取缔。11月份以来,吕梁市先后启动2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企业1740家次,检查施工地81家次,下达法律文书28份,限期整改25家,停产治理3家,取缔14家,罚款19家、134万元。
今年以来,吕梁市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1批307个案件、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1批576个案件。全市共查处案件1461起,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856个,先后关停取缔企业78户,停产整顿企业57户,经济处罚516户、5464.9万元,按日连续处罚4户企业,查封扣押13户,限产或停产153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6起,行政拘留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问责214人。(记者 王晋磊 田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