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各地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列出重点任务的实施步骤,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12月5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自11月16日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以来,我省各市(州)、县(市、区)高度重视,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扣时间节点,认真谋划,细致施工,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我省21个市(州)委和183个县(市、区)委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部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市(州)委书记和县(市、区)委书记担负起本级“施工队长”职责,市(州)县(市、区)人大、纪委、组织部、编办、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同时,两级均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在市级层面,各市(州)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试点工作小组审核。同时,各地启动调研摸底,全面统计涉改机构现有编制、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德阳市做细“涉转人员情况、涉转资产、问题线索”三本台账,做到人清物清事清;成都市对全市涉改部门的机构编制、干部人数、案件线索等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工作底数。
各市(州)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紧盯任务抓统筹。各市(州)纪委认真履行专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检察院主动做好转隶干部谈心谈话、档案移交等工作;组织部抓紧做好所有拟转隶人员个人事项核查工作;人大就选举等事项与纪委紧密沟通,逐一敲定流程细节。
各地还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列出重点任务的实施步骤,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泸州市将11个大项35个小项的工作任务列出清单,分解到具体时间和人,并定期收集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实现改革工作“精准下单”,确保“划钩销号”、有序推进。彭州市制定包含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后勤保障等50余项内容的“八步施工图”,倒排工期、明确节点、落实责任,让各单位明确什么时间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确保改革工作按期完成。
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是推进改革试点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地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动员。
“我将进一步锤炼政治思想素质,加强纪检业务能力提升,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定支持改革工作,坚决服从安排。”一位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涉改人员表态。
各市县纪委和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与涉改人员全覆盖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真正把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讲清楚。
同时,各地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扭住改革关键环节,在发现问题中聚焦难点重点,精准发力,带动面上工作向纵深推进。眉山市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坚持两天听取研究一次改革工作,切实把重点难点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透,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建立法纪衔接机制。
“抓重点,重点抓,确保以最高效率、最稳定妥当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广元市纪委负责人如是说。目前,我省各市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