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信息参考淮北讯:近年来,扶贫工作随着政策的持续加码,力度不断加大,机制不断健全,措施的进步精准,成效非常明显。但有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笔者归纳为“四重三轻”。
一、 重政策轻产业。由于贫困对象多为老弱病残,在已实施的十多项扶贫脱贫措施中,多实行的是健康、医疗等社会兜底脱贫“输血”政策,产业扶贫仅局限于光伏、特色种养等风险点低、收益不高的项目,产业扶贫在整个扶贫措施中的作用偏轻,“造血”功能较差。各地虽在金融扶贫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多为量化入股扶贫模式,这种模式让不少贫困户短期内明显增加了收入,这种收入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且难以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一旦这部分资金到期收回,贫困户自然而然地失掉了这部分收入来源。
二 、 重扶困轻扶志。鉴于各项扶贫政策不断发力,贫困户得到的技术、物资、资金、服务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部分条件和贫困户相似的群众,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了失衡,认为当贫困户有面子、当贫困户得实惠。还有一部分贫困户家庭的子女生活条件不算太差,却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把老人作为贫困对象全部推给了政府,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失掉了靠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骨气和志气。
三 、 是重个人轻集体。随着各种扶贫措施的不断叠加,贫困户个人脱贫途径越来越多、脱贫效果越来越显著。但作为村级集体这块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多处于负债运行;另一方面收入项目较少、增收途径缺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严重不足。
四 、 重设施轻服务。值得肯定的是这几年道路、医疗、社保、文化等村级服务设施得到了很好的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产业发展引导、本地特色资源挖掘等综合服务能力上还有很大的欠缺,服务的“短板”现象依然没有很好的解决。
为此建议:
一 、 强化示范,产业先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注重挖掘本地自然资源,选准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产业发展意愿,对贫困户采取示范引导、技能培训、资金扶持、基础配套“组合拳”,确保产业扶贫顺利实施。同时,产业扶贫离不开企业及各种社会服务组织的帮扶与支持,这些企业和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吸收贫困户参股,也可以招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各级政府更应该着重提供更多的公益岗位优先供贫困户选择。
二 、 强化引导,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让每一名群众都参与到扶贫中来。切实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摈弃“等靠要”陋习,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信心。更要通过法制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三 、 强化服务,实现个人集体共同富裕。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宽服务渠道、扩充便民项目,多为农民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服务。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改革,采取出租、联营、参股等多种途径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率,增加集体收益。
(作者系中共濉溪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