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获悉, 我省下发有关通知,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省正式开展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特别是鄱阳湖区、五河干流区域等候鸟集中分布区,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
我省有关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严惩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我省还要求各地倡导科学观鸟拍鸟,禁止喂鸟赶鸟,防止对鸟类栖息和觅食活动造成干扰。 (记者刘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