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印发《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除了农村孩子在村里能享受到补助“跟人走”之外,农业转移人口还能享受到医疗保障、社保补贴、公租房保障、就业培训等一系列公共服务。
福利1:孩子教育
孩子的教育是进城务工人员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孩子原来在村里能享受的补助,进城上学了也能享受。,财政还将把奖补资金和教育资源向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倾斜。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福利2:就业扶持
进了城,有份正式工作才能长久生活下去。对于技能缺乏的进城务工人员,《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作为市就业补助资金测算分配的重要因素,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福利3:住房保障
城市生活成本高,最大的开支就是住房。南宁将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实际承租人数分配相关补助资金,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平等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市财政安排落实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尤其是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等棚户区改造任务重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福利4:医疗社保
城市居民享受的医疗和社保也将惠及进城务工人员。《实施方案》提出,要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范围。社保方面,对与企业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进城从事个体灵活就业的,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并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福利5:权益转让
进了城,在村里的土地等权益还能享受吗?《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或转出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但现阶段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记者 孟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