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交警拟依法处理91辆违法车 含宝马、奔驰等品牌汽车
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网获悉,在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扣留或拖移的汽车,如果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3个月内(扣留)或6个月内(拖移),未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合法证明到执法单位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上缴市财政部门统一作销毁处理。
晨报记者注意到,本批公布的车辆共计91辆,包括小型汽车、面包车、货车等,以厦门籍车辆为主,也有部分泉州籍、漳州籍、江西籍的车辆。
此外,这些车辆中还有宝马、奔驰等豪华品牌汽车。其中,有两辆宝马牌小型汽车,均为厦门牌照,被扣车时间均为今年8月底。另外一辆奔驰牌轿车被扣车时间为2014年9月份,系北京地区牌照。(海西晨报 记者 陈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