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女性素质 优化发展环境
市妇联构建妇女维权社会化格局
潼南区妇联同心姐妹志愿者走进社区家庭,向住户宣传平安家庭建设。(市妇联供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关乎全社会的工作,市妇联按照群团改革要求,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机制,努力构建妇女维权社会化格局,统筹推进《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加强素质提升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水平全方位提升,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增强。数据显示,中小学在校生性别结构趋于平衡,高等教育女生占比52.34%;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49.78%;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均配备女干部,女性进村居“两委”达100%;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更加充分,1500多万名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80多万名妇女参加养老保险。
市妇联还大力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市管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女专家女企业家创新驱动培训、社区“两委”女性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举办远程教育、巾帼大讲堂等各类讲座,培训妇女150余万人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台《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女性人才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不断优化环境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更加充分
近年来,市妇联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开展巾帼建功、巾帼兴业、巾帼促农三大行动,通过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助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各级妇联积极组织巾帼文明岗开展技能比武、风采展示活动,引领女职工岗位建功,5年里,我市涌现出4300余个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1.1万余个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发动女企业家、妇联界别政协委员等优秀女性“区县行”,助推区域经济建设;推动发放103.6亿元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帮助18.5万名妇女实现创业梦想;开展小微企业、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帮助44.6万名妇女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开展“渝创渝新”女性创新创业大赛、“巾帼杯”手工技能大赛、“指尖话语”主题活动、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帮扶引领女性投身创业热潮。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启动的重庆市“渝创渝新”女性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120个涉及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类别的项目入围初赛。大赛不仅为女性创业项目提供了展示平台,还为优秀项目申请享受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为促进农村妇女事业发展,市妇联筹集资金1700余万元,实施了母亲水窖、母亲创业循环金等项目,培育培训巾帼科技特派员、新型职业女农民、农村“四新”女带头人11.8万人,创建巾帼家庭农场、“妇”字号龙头企业等示范基地6980个,促进农村农业发展。
多部门联动
构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新格局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开展信访代理进行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化解家庭纠纷。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妇女信访代理中心、站、室共计1.2万个,信息员队伍4.6万人、代理员队伍2.2万人,各区县共代理信访案件4.6万件,妇女信访代理将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13年,市妇联与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分别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文件,在区县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调处离婚、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涉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女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
除此之外,市妇联还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进行了提档升级,拓展为维权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女童悄悄话3项功能,升级为24小时热线。截至今年10月,12338热线已为1708名重庆女性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为整合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市妇联与市女律师协会共同成立重庆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在全市33个区县成立了分团,吸纳成员420多人,完成276个法律援助案。
“为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综合实力,我们与各单位通力合作,构建起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新格局。”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妇联联手市综治办在全国创新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北碚、渝北、潼南等7个区县重点针对有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家庭暴力、违法犯罪、练习邪教、重大矛盾等六类家庭进行帮扶转化,使问题家庭逐渐转化为平安家庭;联手市司法局在市妇联挂牌成立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妇联工作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联手市高法院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各级妇联配合人民法院实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推荐合适人员作为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员和特邀调解员;联手市检察院建立“莎姐”专业队伍,共同组建“莎姐”讲师团,吸纳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的女性加入队伍,送法进家庭、社区、院坝和学校。
本报记者 杨铌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