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普遍感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下发后是‘真落实’。一个是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一个是落实刚性前所未有,基层人大干部都称它是‘金十条’。”在12日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县乡人大工作十条”被与会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挂在嘴边。这一高频词指的是今年7月下旬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文件下发后,各地迅速部署落实,截至目前,全省所有街道均已设立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工委主任享受正职补贴基本落实,基层人大组织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意见》的出台源于此前我省县乡人大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不相适应。一方面,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乡人大贴近基层,联系群众最密切。在我省,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近3万名,乡镇人大代表8万多名,占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总数93.46%,县乡两级人大在全省人大工作格局中占据特殊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我省基层人大建设却较薄弱,工作力量明显不足。据统计,《意见》印发前,在我省121个县级人大常委会中,行政编制数在16人以下的有35个;1144个乡镇中,仅有29个设有人大办公室,不少乡镇人大既没有独立办公场所,也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省直有关部门于今年7月26日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提出了“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6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等诸多实招硬招。
在《意见》出台之初,一些基层人大干部在“叫好”的同时,仍然忧心其会不会被束之高阁。“在编制普遍紧缺的情况下,要补齐如此多的缺额,就连多年工作在县区人大一线的老同志也觉得‘非常困难’。”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少宏坦言,初期一些县区的同志认为完成指标“不太可能”。
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副主任徐少华、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分别带队,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5个督查组,赶赴各地开展落实《意见》的专项督查。
在强有力的督查推进下,各地迅速研究部署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已单独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1025个,比《意见》印发前增加996个,占全省乡镇总数90%;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实现“1+5”(1个综合办事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以上机构设置的占97.5%,已配16名以上机关工作人员的占93.4%。
许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感叹,《意见》的出台落实解决了基层人大多年想解决而没能力解决的问题,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办成的事。“原来没有一个街道有人大工委,现在74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起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透露,深圳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除了岗位补贴外,在行政级别上也将与同级党政正职保持一致。
不少地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各地基层人大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有些新制度文件上没有硬性规定,我们趁着这次‘东风’也规定了。”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介绍,当地的落实意见中规定镇一级人大必须设立专职副主席。在茂名,创建选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与落实工作同步推开,该市计划在1651个村(居)委会建设696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重心下沉。
在搭建起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的“四梁八柱”后,省人大常委会已确定明年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继续加强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推动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改进工作,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确保《意见》全面落实到位。(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