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3条江河湖库列入市级“河长制”管理,每条河流都有了“专职管家”。目前,南宁正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力争在明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保护,从大江大河到支流小河,南宁的每条河流都将拥有专门管护责任人。
以河长制为牵引实现“河长治”
南宁市水系发达,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56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3623条。全市登记在册的水库共746座,水库数量位居全区第一。
水环境与城市生态密切相关,如何管理好这些河湖,让它们保持“身体健康”?南宁市以河长制为牵引实现“河长治”,每条河流都有“专职管家”。
据悉,南宁市列入市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江河湖库共23条,分别是西江干流、郁江干流(南宁段),左江(南宁段)、八尺江、清水河、武鸣河和18条内河(含八尺江)。
通过河长制的建立,南宁市将继续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红线约束;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实行严格管控;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联防联控;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保护水质;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维护生态功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明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根据今年9月30日印发的《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南宁市河长制工作目标将分“三步走”,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2017年底前,建立西江干流(红水河南宁段)、郁江干流(南宁段)、左江(南宁段)、清水河、武鸣河、八尺江和南宁市主城区18条内河(含八尺江)以及全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湖库县级以上河长制。
2018年6月底前,全市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全面形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市级层面,按照《方案》明确了市级河长36名,县(区)级河长48名,乡(镇)级河长104名。南宁市市级河长名单已于上月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县级层面,各县区也按要求,在自治区和南宁市河长制名单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截至11月24日,明确了县(区)级河长207名,乡(镇)级河长699名,村级河长2487名。
目前,南宁市进入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阶段,将建立市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验收制度、激励机制及考核办法。设立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公布河流名称,河段范围,市、县(区),乡镇,村级河长,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同时,落实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记者 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