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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泉州市区三十条主要道路将统一施划黄色禁止停车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按照泉州市综合交通提升三年行动、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的部署,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开始在泉州市区三十条主要道路施划黄色禁止停
原标题:泉州市区三十条主要道路将统一施划黄色禁止停车线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按照泉州市综合交通提升三年行动、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的部署,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开始在泉州市区三十条主要道路施划黄色禁止停车线。

据了解,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要求,禁止停车线为黄色实线,施划于道路缘石立面及顶面或路面边缘,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禁止标线,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

目前,泉州市交警支队已在东海大街、刺桐路、义全街、东云路(坪山路至云鹿路段)南侧等道路开始施划禁止停车线,接下来还将在津淮街、田安路等总计30条的主、次干道或重要道路进行施划。

据交警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施划的黄色禁止停车线非常醒目、禁停范围也很明确,禁止车辆在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广大驾驶人能够通过路上新施划的这些黄色标线一目了然地辨别禁停路段和范围。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目前,泉州市区禁停的道路都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志与禁止停车标线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要道路上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或是施划了禁止停车标线,都不允许在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若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款150元并记3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机动车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或长时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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