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正在我省调研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专门走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并召开座谈会。
曹建明在讲话中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辽宁省委正确领导下,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旗帜鲜明支持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重视加强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推动辽宁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曹建明表示,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作为辽宁团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年来始终以一名人大代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辽宁团的审议讨论和调研活动,注意加强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和辽宁团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感谢省人大常委会为辽宁团代表履职所做的大量工作、创造的良好条件,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及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辽宁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
曹建明表示,通过五年的履职,更加深刻体会到我国政体的鲜明特色和优越性,更加深刻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刻体会到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代表监督之下,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保障人民广泛持续深入监督司法、参与司法。要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获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维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轩、赵国红、邴志刚参加座谈,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走访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