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浙江省通报了2017年1至11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部署2017年“水十条”考核和下一步治水工作。列入《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
其中,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7个设区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全省10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95个,占92.2%;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所有断面均达到今年水质目标。
另外,杭州市余杭区的赭山港(卫星河至幸福闸),金华市婺城区的回溪(丰亭路至金华江汇合口)、开发区的水电渎(李渔路至入江口),舟山市定海区的新河(开源桥至增产?),台州市椒江区的庆丰河(乃崦路至一条河侧疏庆桥),丽水市莲都区的五一溪(丽水学院至入湖口)等6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
2017年“水十条”考核迎检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各地各部门将利用好有限的时间,对照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考核内容,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线上考核检查等各类督察发现、挂号的问题短板,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抓紧查漏补缺,倒排时间、立整立改。
目前,省治水办(河长办)、省环保厅已牵头制订了“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明确要紧扣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目标,从治污剿劣向全面巩固提升水质转变,围绕“两创建”(美丽河湖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两提升”(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污水处理水平),重点抓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饮用水水源达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治理提升、防洪排涝、河湖生态修复、河长制标准化建设、全民节水护水等十大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治水工作再跨一大步,水体质量再有大提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到2022年,努力形成“人水和谐”的良好局面,打造“水清景美”的美丽浙江大花园。